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方案

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方案

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宁 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马宁村“两委”、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马宁经联社”)组织,为使马宁经联社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土地续包,经马宁经联社研究,特制定本续包方案,供马宁村民代表表决:

一、资产续包标的的基本情况

1.发包方: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续包方:(原旧马宁小学)周洪德、(原沙?墩ㄒ┎?)梁炳发;

3.资产名称:原旧马宁小学、原沙?墩ㄒ┎?;

4.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2 块,

(1)、(原旧马宁小学)占地面积约2800 平方米,上有水泥 结构,建筑面积约3500 平方米;

(2)、(原沙?墩ㄒ┎?) 约:占地面积约45 平方米,上有水泥 结构,建筑面积约45 平方米;

5.标的物所在位置:(1) (原旧马宁小学)校前路1号,

(2)(原沙?墩ㄒ┎?)沙?短旌蠊?附近 ;

6.(1)合同的标的物(原旧马宁小学)承包的起止期限: 3 年,从2021 4 15 日起至2024 4 14日止;

(2)合同的标的物(原沙?墩ㄒ┎?)承包的起止期限:10 年,从2021 4 15 日起至2031 4 14 日止;

7.续包价:(1)原旧马宁小学48000元/年;

2)原沙?墩ㄒ┎?2800元/年;

8.合同履约保证金:(1)原旧马宁小学10000元;

(2)原沙?墩ㄒ┎?1000元 ;

9.表决方式:采用村民代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10.合同签订及相关付款办法:

待本续包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方须在5 个工作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到村委会 签订续包合同,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度承包款给发包方(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若中标方5 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不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度承包款的,发包方收回本批资产另作发包;以后在每年的 4 月 15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一年度承包款,遇节假日可顺延。从第二年起,若续包方逾期 15 日未缴交承包款的,每逾期一天,续包方须按每年总承包款的日千分之五(5‰)向发包方交纳滞纳金。若续包方逾期 90 天内不足额缴付承包款的视为违约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不再通知续包方即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本批资产重新发包,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续包方所拖欠的有关款项。

承包款、合同履约保证金可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账号:********006504

开户行: 顺德农商银行

11.资产使用范围:按照标的物的使用属性,遵守相关法规及本村村规民约合法使用(有关功能需经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12.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待本续包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者携本人身份证于5 个工作日内到 村委会 签订续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续包资格;原承包方不得继续占用本批资产,需在十日内将本批资产清理完好,并将土地归还本经联社所有,否则经联社有权处理,清理费用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原承包方对本批资产造成破坏,造成的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由原承包方承担。

二、其他

1、本次本批资产续包,若续包方在本承包期内退包的,则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重新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对本批资产进行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因此,退包者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本批资产。

2、其他要求详见《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承包合同》。

附:1、《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承包

合同》

2、《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集体资

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续包)》

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1 年 3月 9 日

注:本续包方案一式三份,镇交易管理所、申请单位一份、申请单位公示一份。



附件1:********82_att1.pdf">顺德区杏坛镇马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方案等资料.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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