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油田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招标公告

青海油田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招标公告

青海油田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采购发布时间:2021-03-22 17:25:04

青海油田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196

重要提示:

青海油田招标中心所有招标项目全流程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U_Key的具体办理事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请潜在投标人从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请点击: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所有失信行为将严格按照《青海油田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油田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物资装备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海油田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采购。

2、招标范围或数量: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

3、交货地点:甘肃敦煌七里镇青海油田诚信服务公司工业园区生产保障中心

4、交货时间:分批分次交货,每批次接发货通知15日内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招标产品制造商或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为正常状态的供应商,如果制造商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必须为正常状态;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涵盖招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 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期内涵盖招标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涵盖招标产品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涵盖招标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涵盖招标产品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以来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必须提供中文版)检验依据必须为HG/T 4475-2012;

3.5 招标产品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列入青海油田“黑名单”及工程、物资、服务“三商”考核评价为“不合格”或“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名单期限内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投标不予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03-23 08:00:00至截止时间2021-03-28 0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青海油田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采购, 1000元人民币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请潜在投标人直接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04-15 09: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不少于青海油田乙二醇丁醚代储代销采购, 3万元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交纳。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1-04-15 09: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物资装备公司

联 系 人:叶海英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

联 系 人:何旸

邮政编码:736202

联系电话:****-*******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平台操作相关信息: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代销 乙二醇丁醚 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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