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区电梯重大修理项目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旌阳区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区电梯重大修理项目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22 17:52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旌阳区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区电梯重大修理项目服务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因旌阳区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区电梯已使用10年以上,且使用频率极高、乘坐人员多,已多次出现运行问题,需要及综合办公区域四部电梯进行大修,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旌阳区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区电梯重大修理项目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80万元
四、项目概况:旌阳区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区电梯重大修理。具体包括旧设备拆除所需人工和器具、新设备供货、运输、重大维修、调试、报检验收。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采购人所用电梯已使用10年以上,且使用频率极高、乘坐人员多,已多次出现运行问题,需要及时维修电梯(四部),依法应为该批电梯制造商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实施。
综上,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山市南区马岭大新路11号、13号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19年3月 日至2021年3月 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838- ******* 传真:0838- *******
采购人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99号 邮编:618000
财政部门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259号 邮编:618000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盖章)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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