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铁塔维护招标公告
基站铁塔维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本招标项目2013年度中国联通哈密分公司铁塔整治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密地区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密地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铁塔整治概况
2.1 铁塔整治概况:准备检修维护工程所需的所有工具;负责检修铁塔偏离度、弯曲度、螺丝的紧固及螺丝的齐全;负责铁塔防盗处理(包含地脚螺栓的封焊)和上黄油;负责检修天线过桥和内外爬梯的检修;负责检修铁塔防雷接地和电阻的测量;负责铁塔防腐和防锈处理;负责铁塔(含抱杆)及天线支架垂直度的检修及天线调整;负责塔体杆件及工作平台的检修;塔基检查处理(包括边坡距离);负责馈线密封性检查;负责检查拉线塔地锚、支架及抱杆的固定是否牢固,拉线受力是否均匀,结构变形和基础沉陷情况检查等项目;负责馈线接头是否锈蚀和松动的检查处理;负责铁塔架设的馈线的固定检修;对于巡检中发现的锈蚀、起泡、塔件丢失、垂直度超标等影响铁塔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要求提供的资料:整治后必须提交每个基站整治清单(必须有随工人员签字及日期)、天线信息照片、扇区俯仰角、方位角及扇区覆盖照片;每年至少对铁塔巡检2次。
2.2 铁塔整治规模:铁塔整治数量为130座。
2.3 铁塔整治地点:哈密地区范围内,包括哈密市、巴里坤县、伊吾县两县一市覆盖的乡镇、团场、三道岭、铁路、石油、厂矿工地区域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且都应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3.2 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通信行业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铁塔维护资质;
3.3 申请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承诺招标人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时,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3.4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应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及措施。
3.5 申请人必须提供现有人员名单 车辆和仪表配置情况。
3.6 外省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新疆建委颁发的入疆施工许可证,若未具有,须在本项目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取得入疆施工许可证。必须在新疆设有办事处并具有良好的支持响应能力,并提供购买或租赁房屋相关证明材料。
3.7 申请人必须有与多家通信企业合作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在本地区内具备稳定的施工队伍和固定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施工队伍及人员专业所需的登高証及人生意外保险等相关复印件。
3.8 申请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在行业内有服务记录,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9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2011年、2012年)以来无发生诉讼及仲裁的情况,在行业内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要求申请人提供2010年、2011年财务会计报表或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3.10 申请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11 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3.12 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信息产业部2000年第2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1]632号文件《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凡符合公告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0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 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哈密市广东路中国联通哈密地区分公司大楼二楼计划财务部经理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2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请申请人于2013 年4月21日至2013年4月25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到新疆哈密市广东路中国联通哈密地区分公司大楼二楼综合部纪检监察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文件需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申请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密地区分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广东路南侧哈密地区联通公司大楼
招标咨询:哈密地区联通公司物资管理部 刘淑巧
电 话:186*****029
电子邮件:liusq14@chinaunicom.cn
技术咨询: 哈密地区联通公司网建部 王刚
电 话: 186*****116
发布时间 :2013年4月16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密地区分公司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