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工程
配电房工程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春晖校区工程 |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占地52144平方米,新建四幢4层教学楼、一幢4层风雨操场、一幢2层礼堂;新建室外篮球场、足球场、300米田径场及地下室;同时实施道路、绿化、水、电、通讯等公用配套工程,建筑面积28328.48平方米。 |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迎宾路南侧、春晖路西侧,原泰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西北角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3月16日17: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3月22日17:3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电力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2、本工程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付款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承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于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业务指导栏下载并学习《泰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开标程序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本项目需严格按照《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示范图集(2020年第一版)》设置围挡,图集下载地址 http://218.90.248.27/WebsiteBackStageManager/annexUpload/articleAnnex629.pdf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6日 17:30至2021年3月22日 17:3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附件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董琪 | ||||
标签: 配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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