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周镇万亩良田安置房二期海安县雅周镇万亩良田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雅周镇万亩良田安置房二期海安县雅周镇万亩良田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公开招标二次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HAX********354
1. 工程名称:海安县雅周镇万亩良田安置房二期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 | (2)投资额 : | 约3亿元人民币 | ||
(3)工程地点: | 海安县雅周镇世纪大道北侧 | (4)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约170000㎡ | |
(5)结构类型: | 框架、砖混 | (6)质量等级要求: | 合格 | |
(7)计划开、竣工时间: | 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
标段 编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投标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总监理工程师 资质等级 |
海安县雅周镇万亩良田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 约45栋多层、小高层住宅楼等,建筑面积约170000㎡ | 320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 |
序号 | 内容 | 评 标 办 法 | 分值 |
一 | 监理大纲 28分 | 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3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6分 |
制定了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制定了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制定了现场组织协调方案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制定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3分 | ||
制定了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 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提出制定了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的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 措施详细可行的,加0-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3分 | ||
二 | 监理业绩 6分 | 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15万平方米及以上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每项1分,最多3分。 | 0-3分 |
总监近三年内承担过1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每项1分,最多3分。 | 0-3分 | ||
三 | 企业资质及信誉 2分 | 通过ISO9001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1分 |
企业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1分 | ||
四 | 人员素质 11分 | 总监获得过省级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0-2分 |
总监担任总监的工程获得市优质工程得1分,否则不得分;获得省优质工程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总监答辩满足基本要求的得4分,根据答辩情况加0-2分,总监不到场此项不得分。 | 0-6分 | ||
五 | 办公检测 设备 3分 | 检测设备中有:全站仪或电子经纬仪的得2分, 否则不得分;有水准仪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监理组配备专用电脑、打印设备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测量仪器以有效的检定证书原件为准)。 | 0-3分 |
六 | 监理取费50分 | (1)本工程监理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3%(不含1.3%),各投标人的报价费率在此范围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费率,超出此范围者为无效标(投标报价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超过位数的为无效标,如:1.22%为有效、1.222%为无效标)。 (2)评标基准费率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费率的平均费率×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所有评标结果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投标报价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50分;有效报价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每增加0.01%扣0.5分,每减少0.01%扣0.5分,不足0.0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如:评标基准费率为1.15%,投标费率为1.16%,报价得分为:49.5分) | 50分 |
累 计 得 分 | 100分 | ||
备注:单项计分为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
(1).单位及个人资格、资质、获奖证明等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否则相应分值为零分。
(2).业绩需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否则相应分值为零分。
(3)、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了监理合同,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其一切责任。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招标人: 海安新农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海安镇中坝南路12号 地址: 海安镇长江中路106号
联系人: 花世根 联系人: 周健
电话: ****-******** 电话: 0513-********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 杨帆
电话: 0513-********
2013年 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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