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采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学校采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稻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稻庄镇人民政府驻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工程名称:广饶县稻庄镇大营学校采暖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grzcgk2013-084#
工程概况:锅炉房土建、管道安装及现有教学楼、宿舍楼暖气片购置安装。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工程地点:广饶县稻庄镇大营学校院内
二、项目招标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等级。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外埠企业须提供2012年度(含)以来的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广饶县外埠企业进广饶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审批表、东营市清欠办(或广饶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需有本企业交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开标现场提供)。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和单位证明、投标人名单,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00,13:30至16:30。
地点: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实验楼二楼207室或广饶县孙武路207号运输公司院内办公楼二楼北侧。
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
监督单位: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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