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品招标说明书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品招标说明书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食堂主、副食品招标说明书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在食品供应商资格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有序的竞争,进行择优、低价选择供应商。南通海门实验学校食堂就所需要的主、副食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类别:猪肉、鸡肉、牛肉、鸡蛋、水产品(包括淡水鱼、虾等)、及冷冻副食品类。

二、供货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

三、产品要求:

1、猪肉:要求当天屠宰的新鲜产品、肥膘按国标一级标准,不得超过1.5厘米,小排要求头颈切掉3厘米,保证七根肋骨,前夹心及后腿肉要求去骨。中标方在供应产品时,需向学校提供当日《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材料。杜绝冷冻、病猪、死猪、老母猪、注水猪、黄膘猪等不合格猪肉混杂其中。如违反以上质量要求,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发现二次违约金充公处理,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学校将无良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禁止以后参与学校招投标。

2、鸡肉:要求当天屠宰新鲜产品、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内脏,原则上不包括冷冻产品。鸡翅应保证在每个0.20斤左右(100克),鸡腿应保证在0.25斤左右(125克)。

3、牛肉:要求新鲜,肌肉色泽鲜红,脂肪呈乳白色,有光泽;组织状态外形完整,杜绝变质牛肉、注水牛肉、掺假牛肉等。中标方在供应产品时,需提供24小时以内有效的与供货人身份相符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鸡蛋:要求新鲜(出产3天以内的鲜鸡蛋),不得出售变质、过期,不洁的鸡蛋。

5、蔬菜:要求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每一批次产品必须有经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农残检测报告,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蔬菜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专车专用,不得与食品无关的产品混存混放,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生物、化学、物理性污染。

6、豆制品:要求产品质量新鲜,不得腐烂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产品。

7、水产品:

(1)青鱼、鲫鱼、黑鱼要求是健康活体,没有受过水污染的鱼类。鱼的形态正常,没有脊椎弯曲甚至出现畸形,鱼身光滑不掉鱼鳞,气味正常无异味。

(2)昌扁鱼、带鱼等海产品鱼类,原则上要求新鲜产品。如因季节变化需提供冷藏产品,必需严格按照冷冻海产品质量验收标准送货。主要标准有:①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明显,符合国家定型包装标准。②验货时,要拆箱检查,如含冰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去除冰块的重量。③如冻品软化,出水带血水,颜色变深,有明显腥臭味,隔着鱼肉能感觉到鱼刺等情况拒绝验收。④称重时要扣除纸箱、冰块的重量,以货品净重为准。⑤无保质期或保质期过期的海产品拒绝验收。⑥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每批次产品应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内(外)附有合格证明。(附:因疫情原因,海产品不在本次招标之列)

(3)对虾、沼虾。质量要求:虾体呈鲜虾色泽、无红变,甲壳有光泽,不得有黑变,虾体完整、清洁,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未混入任何外来杂质。(冻虾的质量标准与其他海产品的质量标准相同,每斤虾的个数为35—40只)。

8.冷冻副食品:质量要求正规企业生产、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定型食品包装要求的商品。本次招标采取定品牌,定型号,定规格的方式进行招标。

9.所有的中标商在提供商品时,须开具专用的《食安海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一票通”溯源单》,经学校验收人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时,验收人立即作退货处理,同时可根据不合格产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及时作好记录和上报。

四、资质及材料

1.投标方必须守法经营,信誉良好,必须有实体店和足够的供货能力,供应的产品要有经市级以上的质量检验合格单,有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投标商禁止参与投标。(学校根据食品验收的有关规章制度,记录存档供货商在合约期内违法违规行为,以此为据禁止违法违规供货商参与投标,前期已经上榜教育局和学校黑名单的不良送货商禁止在本校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需提供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允许采用挂靠等其他方式取得。资质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投标。

3.在招标时,需提供2020年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复印件能清晰反映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有效期限)和局域范围(经营范围)。

4.提供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确认,不得伪造、涂改、造假。

5.经过资格预审,每一名投标法人只允许投标一个项目,多投无效。根据招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代理服务,通过受让或者租借、伪造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来骗取投标,损坏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则视为无效并报上级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6.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先交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现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期结束后即无息退还。如果中标方中途违约,保证金则不得退还,充公处理。未中标的,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五、供货要求:

1.根据学校食堂的用餐要求,中标人必须保证在上午7:00——8:00点间将食品原材料送到西食堂食品验收点验收,中标方在配送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学校提供各类票据,原始凭证,由学校指定专人验收,经验收人当场清理核对,并作为送货依据,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

2.中标方送来的产品要保证是无过期商品、无以次充好食品和无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发现有不合格产品,一次退货,二次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同时将供应商纳入学校招投标供应商的黑名单,通报海门市教育局备案。

3.中标方不能无故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验收人,超过学校规定送货时间,影响食堂正常开饭,验收人有权作退货处理,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己承担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作为处罚。

4.中标方不能与食堂员工有私人交易往来,不得与食堂员工直接发生经济交往,杜绝给食堂工作人员捎带、购买商品,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发现两次学校有权中止合同。

5.送猪肉、鸡肉、牛肉的中标方,在经验收人验收合格后按食堂的要求进行分割加工,所提供的检验检疫材料必须人证合一,提供的数量不得大于所检测的数量。

6.中标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或相应产品批次的质检报告。冷冻食品外包装还必须符合国家定型食品的包装标识要求,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因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源性腹泻、食物中毒等事件,中标方应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评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前与招标方联系释疑,若不提出疑问,则视作认同本招标书的内容。

2.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具体金额写在投标报价单上,并签上姓名密封后提交。

3.为做到公平公正,所有投标人全部提交标书后,当场揭标。

4.中标者的确定:经招标小组综合评估以后,根据投标者所填写的报价、产品的质量,商品统一的标准来决定最终的中标者,若投标者的商品相同,我们将按投标报价最低为中标者。如果只有两家供货商参与投标且报价相同,将实行二次报价,最终确定以报价低的为中标者。只有一家投标的,以学校与投标方实行议价的形式确定中标供应商(议价上限为当日官方市场指导价*0.9)。

七、几点说明:

1. 结算方式:中标方可凭验收人开具的送货结算单,于月末开正式发票到食堂结账。每月一结。

2.蔬菜类采用南通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fgw.nantong.gov.cn/ntsfgw/zfspjg/zfspjg.html)公示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取报价下浮率最大者中标(下浮率低于25%属于废标)。南通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没有的产品,学校指定询价小组进行询价。中标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为市场一等品以上,同时需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蔬菜价格的核算方式:(1)以南通市发改委(http://fgw.nantong.gov.cn/)门户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主副食品价格/信息公开栏中公开的逐日菜价(平均价)为基数,按招标的下浮率计算。(2)具体计算方法为:以当日配送的蔬菜为例,价格计算参照网上前一日的公布菜价的平均价*报价折扣=实际的蔬菜价格。

4. 中标方因特殊情况(生病、家庭变故)等问题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食堂,经学校食堂招标组讨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及退回押金。

5.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先交保证金伍仟元,以作为投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的行为。

6.如果发现有中标方恶意低价中标,学校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学校将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组人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将否决其投标。

7.投标人一旦确定为中标者,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合同正式生效,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标,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8. 如果中标方在履约期内,无故拖延送货,提供的商品偷梁换柱,以次充好,以牺牲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创造盈利空间,或者以商品涨价为理由,不送或少送商品,恶意以减少其履约成本,给学校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我们将中标商纳入不良记录,拒绝以后参与投标。

9.当市场价格涨跌明显,上下幅度超过15%,我们将启动调价机制。

10.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应在江海商城网上购买,如果有招标产品与网上商品重叠,学校将优先在网上购买。

八、若有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学校食堂办公室联系,本标书解释权归实验学校食堂。

联系人电话:蔡先生(139*****937) 付先生(139*****409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2021年3月22日

标签: 说明书 副食品 学校食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