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重点山洪沟治理伊宁县博尔博松沟防洪工程【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州重点山洪沟治理伊宁县博尔博松沟防洪工程【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州重点山洪沟治理伊宁县博尔博松沟防洪工程【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重点山洪沟治理伊宁县博尔博松沟防洪工程【第三标段】二次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2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李玉立,招标人为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博尔博松沟麻扎乡。
2.项目规模:本次修建堤防工程2.9公里。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新疆伊犁州重点山洪沟治理伊宁县博尔博松沟防洪工程【第三标段】二次 | 211 | 18.0 | 施工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伊宁县文化路11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1室 |
邮 编: | 835100 | 邮 编: | 835000 |
联 系 人: | 梁勇 | 联 系 人: | 曹惠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90@qq.com | 电子邮件: | ********57@qq.com |
八、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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