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10309 项目名称:铁岭县新台子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元 采购需求:电子胃肠镜1台、监护仪1台、除颤仪1台、高频电刀1台、体外碎石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月蓝湾F东2-6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开标室(新城区金沙江路16号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重要提示: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请供应商把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nycwz@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及时和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投递成功,默认发送该材料的邮箱为该供应商唯一联系邮箱,将通过该邮箱接收本项目相关文件,不得随意更改,以免沟通不畅。另提供两套所发送电子版材料的纸质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邮寄至代理机构作为存档。 招标文件在确认材料齐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县新台子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铁岭县新台子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月蓝湾F东2-6 联系方式:王女士152*****408 邮箱地址:lnycwz@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71*****0004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