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镇北村村1号新村建设地块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东吴镇北村村1号新村建设地块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吴镇北村村1号新村建设地块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项目规模:景观绿地面积约6966.04平方米,东西走向次干路道路全长约844米。
项目总投资:10733万元
招标控制价:*******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海绵城市、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1.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要求: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报名并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投标人未在该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人民币 柒万玖仟 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6.2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13 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 月14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系人:陈麒麟、徐升阳
备注: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备注条款自动作废。
招标
|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