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大学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天津大学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大学的委托,天津大学资产处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大学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招标编号:TD2013-N-23)
二、招标内容: 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
标书见附件,免费下载。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下载。
五.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22日-5月15日 12:00止,每日8: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1日9:00前在天津大学会议楼第四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1日9:00在天津大学会议楼第四会议室。
七、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接受上述采购项目的招标要求。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疑义的,请在开标截止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天津大学资产处,逾期将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性。
八、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大学资产处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300072
网 址:sbc.tju.edu.cn
联系电话:(022) ******** ********
传真电话:(022) ******** ********
联 系 人: 孙仕俊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大学资产处
2013年4月
天津大学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项目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TD2013-N-23)
招标单位: 天津大学资产处
日 期:2013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4
一、项目名称:天津大学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项目采购项目 4
二、招标编号:TD2013-N-23 4
三、招标内容: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 4
*四、合格的投标人 4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放 4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
七、开标 5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6
一、总 则 6
二、招标文件说明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五、开标 11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15
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 18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草案) 19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0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20
附件一:封面 21
*附件二:投 标 函 22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4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25
*附件五:投标人资格声明 26
*附件七: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附件七: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附件八: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附件九:2012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附件十:投标人近两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如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附件十一:投标产品通过检测、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附件十二:开标一览表; 29
*附件十三: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30
附件十四:投标产品技术情况介绍;(投标人自行编写) 30
附件十五:投标产品技术偏离表 30
附件十六:投标产品彩图; 31
附件十七:投标产品售后维修和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 31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天津大学(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就天津大学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大学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项目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TD2013-N-23
三、招标内容: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四、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放
1、要求:
报名提供以下文件:(传真有效)
(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凡未提供以上文件的厂商将无法在天津大学资产处进行报名登记,且不允许其进行投标活动。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下载。
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2013年4月22日-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420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资产处
邮编:300072
联系人:孙仕俊
电话:022-********
传真: 02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递交地点:天津大学会议楼第四会议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资产处
3. 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含对投标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
2、开标地点:天津大学会议楼第四会议室
3、开标时,投标人出席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否则因无法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招标单位有权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 定义
2.1“招标单位”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天津大学资产处。
2.2“采购人”指天津大学。
2.3“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
2.4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有货物相关的运输、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2.5“潜在投标人”指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
2.6“投标人”指已报名登记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招标人对未中标者不予补偿。
4. 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澄清和修改,招标单位将以书面传真形式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一经招标单位发出即视为送达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澄清和修改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5. 招标方式
5.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6.语言
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
7.1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7.2投标人可在坚持其报价的前提下,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前款规定的时间予以提前。
二、招标文件说明
8.招标文件的内容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修改书: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在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完整、无误。
8.3 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出现明显不符合逻辑等错误,或出现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按9.1条之规定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要求,而在此后发现并提出,投标人将必须接受由招标单位做出的解释。
8.4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8.3条中的歧义、矛盾、错误或存在其它不合理条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按9.1条之规定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上述问题,则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在此之后,不管中标与否,都不得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
8.5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任何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2013年5月15日16时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澄清要求需加盖单位公章。
9.2招标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3 招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5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单位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9.4由招标单位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发布变更公告。所有澄清和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9.5 如果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9.6如果招标单位前后发放的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或相互抵触,则以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9.7招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若召开标前会,招标单位将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发布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应由以下内容组成: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4) *投标人资格声明;
(5)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2012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近两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开标一览表;
(11) *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12) 投标产品技术情况介绍;
(13) 投标产品技术偏离表;
(14) 投标产品彩图;
(15) 投标产品通过检测、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投标产品售后维修和服务方案。
以上内容,凡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凡招标文件中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
12.2投标文件应用A4纸单面打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
13.2投标报价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投标单价。
13.3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费用、运输与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配套施工费、培训费、维护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13.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标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导致投标无效。
13.5投标报价还必须包括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按投标报价的1%计取,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一次支付。
14.投标有效期
14.1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
1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5.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5.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副本不清楚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全名。
15.3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按第17条的要求密封、标记后单独提供。
15.4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副本与正本的内容严格一致,正本和副本如果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文本内容正本、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其“正本”、“副本”字样应加盖或打印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和开标一览表右上角。
15.6全套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送达招标单位,补充文件必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7因投标文件印刷错误或不清楚、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8邮寄(含EMS或其他快递)、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须将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中,一个密封袋不够时,可分装多个密封袋,密封袋封口处须用密封条密封(密封袋、密封条自制),密封口处须分别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公章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辨。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6.2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密封口处须分别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公章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辨。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和“开标一览表”字样。
1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招标单位。
16.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拒绝接收。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该补充、修改或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且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签收方可生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8.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或“撤回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字样。
五、开标
19.开标
19.1招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招标单位代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监督人员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由招标单位主持。
19.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准时到场,并在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
19.3在开标会上,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唱标。
19.4招标单位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开标一览表、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若有报价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招标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9.5招标单位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案。
六、评标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招标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5名以上单数组成,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评标。
2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
21.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报价是否超出采购预算,若投标人报价已超出采购预算则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不再进行评审。
21.3废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招标投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本次采购任务取消的。
21.4在综合评分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部分的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21.5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据。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22.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2.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按规定期限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2.4招标单位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3.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
23.2 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标准、方法进行,投标人可对任何擅自改变评标标准、方法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
24.确定中标人
24.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4.2 采购人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
25.过程保密
25.1开标后,直到公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应保密,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5.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单位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26.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6.3投标人不得用非法手段查询标底或其他投标单位标函,凡泄露标函、哄抬标价损害招标单位及采购人利益的,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26.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七、合同的授予
27.中标通知
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单位将于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发布中标公告,并同时以传真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公告期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未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通知书当日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到招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如逾期未领取,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并且招标单位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另行决定其他投标人中标。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所有投标人应按前款规定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中标公告,招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招标单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 中标通知书是最后签定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
28.1招标单位、采购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8.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单位、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单位、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如果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招标单位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之的投标人。
八、询问和质疑
30.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
30.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单位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0.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
30.3招标单位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项目评标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应法规、文件制定本评标标准。
第二条 评标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科学、合理。
3、反不正当竞争。
4、贯彻招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 评标工作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5以上单数组成,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评标。
二、评标程序及说明
第四条 评标程序包括: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和第二阶段综合评审。
第一阶段 初步评审:
1、审查各投标人报价是否超出采购预算,若投标人报价已超出采购预算则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不再进行综合评审。
2、对投标文件中的必要条件和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审查,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加注*的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和必要条件要求。如果投标文件不能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加注*的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和必要条件要求,即初审结论为“不通过”时,则为无效投标。
第二阶段 综合评审:评标表如下
评标因素 权重 具体内容 得分范围 得分标准
产品 35 产品业绩和
市场占有率 1-6分 好:5-6分
较好:3-4分
一般:1-2分
技术性能指标 技术参数、指标符合性 0-8分 基础分6分,
一项负偏离减1分
一项正偏离加0.5分
技术
先进性 1-4分 好:4分
较好:2-3分
一般:1分
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1-10分 好:8-10分
较好:4-7分
一般:1-3分
升级
扩展性 1-3分 好:3分
较好:2分
一般:1分
维护成本 1-4分 低:4分
中:2-3分
高:1分
服务 13 售后服务水平 1-5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5分
基本满足:3-4分
不满足:1-2分
技术培训标准和条件 0-5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5分
基本满足:3-4分
不满足:1-2分
技术人员情况 0-3分 主要技术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认证及相关项目经历:3分
主要技术人员有相关项目经历:1-2分
主要技术人员无认证且无相关项目经历:0分
商务 52 投标文件 1-2分 投标文件完整、易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分
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分
业绩(相同或类似项目) 0-4分 3个或以上的案例:4分
1-2个案例:2分
无案例:0分
政策分 0-6分 国产品牌:加1分
自主创新产品:加1分
环境标志产品:加2分
节能产品:加2分
价格 0-40分 超过采购预算的: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注:评标基准价为最低投标报价
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 数量:1
用途:
燃料电池相关实验研究。
对设备的总体要求:
能对气体流量进行精确控制;有阴阳极加湿系统;能控制扫气流量、湿度、温度;精确测量进气压力;有背压控制及尾气处理系统;多通道测量燃料电池各部位温度及电流密度;多通道测量单体电压;多通道测量气体浓度;有环境温度控制箱及电子负载;所有测量统一集成。
主要参数及技术指标:
气体流量控制系统:阴阳极气体流量及氮气吹扫流量可调并有合适的控制范围和精度。
加湿系统:可对阴阳两极进行加湿;可实现反应气体和扫气气体的湿度、温度的精确、快速控制。
气体压力测量:可在阴阳两极进口进行气压测量,并有合适的测量范围和精度。
背压控制:最大背压至少为2个大气压,并有合适的控制和测量精度。
温度、电流及电压分布检测:40通道检测温度,测量范围至少-50℃至200℃,精度至少±01℃;40通道检测电流,测量范围至少0 A至5A,精度为满量程±0.1%;40通道测量单体电压,测量范围至少0 V至2 V,精度为满量程±0.1%。注:40通道和相关精度的要求是为了实现温度、电流、电压分布的有效测量。
气体浓度测试:可测量氢气、氧气、氮气、水蒸气、一氧化碳浓度,每种气体提供至少3个测量通道,可实现同时测量。测量范围和精度应满足10-400W燃料电池实际工作需求。
环境温度控制:-50℃至200℃,有合适的控制精度,提供相应的气体、电的通道,以便连接环境舱内燃料电池和外部测试台。注:此温度范围要求是为了满足冷启动(零下)和高温PEM燃料电池(100℃以上)的测试。
电子负载:加载方式:恒电流,恒电压,恒功率,恒电阻;应有合适的控制和测量的范围与精度。
其他:验收时提供单电池PEM燃料电池和10电池PEM燃料电池堆各一个,和测试台联合使用进行现场验收。所提供PEM燃料电池MEA面积不小于40 cm2,最大功率密度不小于0.4 W/cm2。应提供具体的PEM燃料电池设计参数,如膜厚度、膜材料、催化剂含量、扩散层厚度、孔隙率,流道具体尺寸和设计等。测试台所有功能应可实现燃料电池在恒温箱中的测试,亦可实现无恒温箱情况的测试。注:由于设备验收需要可工作燃料电池和测试台配合使用,因此同时提供测试台和PEM燃料电池有助于顺利验收。
电脑及数据采集:燃料电池测试系统控制软件,应具备实时高速数据采集系统,可按需要生成关联曲线图。
售后服务:上门安装调试;供应商负责整个测试系统的操作和使用培训及指导;至少3年免费质保,24小时内维修回复,必要时48小时内上门服务。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天津
甲方:天津大学 乙方: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地址:
电话:022-******** 电话:
传真:022-******** 传真:
邮政编码:300072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账号: 开户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条款,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述产品: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价 数量(台) 金额合计
1
总计
金额总计(大写)
1. 付款方式:货到后付款
2.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之内
3.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4. 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供方负责运输费用 交货地点:天津大学
5.安装与调试:由用户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6.验收标准、保修期及保修方式:按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验收,验收合格后 保修12个月,在30天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调换。保修期内产品出现问题,乙方上门维修。
7. 可抗力:由天灾、人祸、政策限制等不可抗力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坏、交货延迟或不能交货,责任不在乙方。
8. 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9.仲裁: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在互相谅解和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解决仍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调解,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0. 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9.1本合同从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9.3本合同的修改及增补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为准。
9.4在履行本合同期内,各方的所有往来通知均应采用可靠的书面方式。
1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留两份,乙方存留一份。
12.备注: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注:如涉及到中央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商品,则另外选用中央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招标文件第11条规定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未给出格式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附件一:封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400W全功能多通道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TD2013-N-23
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印刷体姓名: 签字: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
*附件二:投 标 函
天津大学资产处: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副本2份。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现任何报价遗漏或风险考虑不足,我们不再要求采购人给予补偿。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未经招标单位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e-mail: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天津大学资产处: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电话: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天津大学资产处: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投标代表在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
投标人代表印刷体姓名: 签字: 职务: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投标人全称(公章):
*附件五:投标人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全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职员人数:
(7)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1>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厂房及展厅面积 职工人数 生产设备
(2)投标人不生产,需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原材料(包括塑粉、油漆、轴承、钢材、标准件、水泥、篮板、乒乓球台台面等):
原材料名称 原材料品牌 制造厂家名称 制造厂家地址 制造厂家联系方式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业绩等):
(4)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3、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4、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七: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八: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九:2012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十:投标人近两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如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十一:投标产品通过检测、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十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单位:日历天
投标产品包号 投标总价(已优惠或折扣后) 开始供货时间 全部货物安装完毕时间
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应是本包内所有投标货物及京内运输、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第一包
第二包
第三包
特别说明事项: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三: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品名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材质说明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总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四:投标产品技术情况介绍;(投标人自行编写)
附件十五:投标产品技术偏离表
品名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技术指标 偏离情况 备注
附件十六:投标产品彩图;
附件十七:投标产品售后维修和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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