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由国家卫健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环岛路北侧、海珠区儿童公园南侧、洛溪大桥东侧。
2.3 工程范围:
海珠湾院区规模为总用地面积73123㎡,规划床位1500床,规划建筑面积354000㎡。
一期工程拟先行对主要医疗用房--急诊急救、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相应的地下车库、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进行建设。新建建筑面积252120㎡(其中地上165120㎡, 地下87000㎡),规划床位1500床(为满足运营需求,行政管理、教学功能可暂时借用部分病房及其他功能空间使用,但一期开放床位不少于1200床)。同时,按规划要求对用地东侧、北侧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并结合项目停车需求,充分利用西侧代征防护绿地(AH101818地块)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库,拟建地下公共停车库,用地面积约8493㎡。二期工程拟对科研、教学、行政用房及相应的地下车库进行建设,同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建筑面积101880㎡,(其中地上71880㎡, 地下30000㎡)。(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国土规划预审函【2018】31号。
2.5 项目代码:2020-440105-84-01-044063。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医院自筹。
2.7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67588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261037 万元,工程费用21751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1095万元,预备费12430 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106551万元,工程费用9440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075万元,预备费5074万元。(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8 招标内容:
包括本项目计划投资及建筑红线范围内所含的方案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含建筑装饰工程概念设计、风景园林工程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整体设计效果把控等阶段的内容。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工作的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整体设计效果把控、施工图阶段配合及其他需要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BIM成果;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方案设计阶段:
(1)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直至取得甲方确认。
(2)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估算范围内,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等。
(3)方案设计完成后,送甲方审查认可,并协助甲方按规定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4)建筑方案满足使用单位功能需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
(5)编制规划报建资料,为规划部门确定用地边界、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用地规划指标,并为批复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提供依据。
(6)配合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完善方案优化。
2)初步设计阶段
(1)根据批准后的设计方案完成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规划、总图、建筑、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装饰装修(含室内外)、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景观园林、绿色建筑、燃气、电梯(升降梯及自动扶梯)、钢结构、幕墙、室外道路、民防工程、BIM设计、交通评价、防洪评价等;
(2)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送甲方审查认可,并协助甲方按规定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文件,直至审查通过。
(3)提供调整后的方案设计说明及图纸、效果图。
(4)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并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并获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复。
(5)负责编制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达到施工图深度,要求在确保基坑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施工便捷,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作为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依据。
3)技术配合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用地规划、用地预审手续批复等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变更配合、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专题研究等;配合设计审查(概念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等设计服务;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控规调整。
4)施工服务阶段工作:提供后续工艺设计单位及施工图设计单位的配合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如有)对已确认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调整,并有对施工图设计成果评价和把控的责任。如施工服务阶段涉及重大设计方案变更,乙方须配合甲方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5)BIM应用要求:包括有关模型,及相关文档、数据,模型深度应符合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应用BIM平台实现设计工作协同。应用BIM平台实现设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协调,协助业主进行全程可视化交流服务,重点难点节点展示及深化设计复核等工作。
6)交通组织方案:做好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的设计工作。
2.9 质量要求: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本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三星认证。
2.10 设计服务期:117日历天。
2.1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2794.74万元,其中设计费为2653.14万元,BIM费用为141.6万元。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3.1.1国内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1.2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或建筑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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