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推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774
项目名称:2021年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推广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
采购有机物料腐熟剂(液体)10.5万升,符合GB20287-2006相关要求;尿素187.5吨,符合BG/T2440-2017中农业用尿素合格品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农业部颁发的有机物料腐熟剂(液体)肥料登记证;(注:经销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农业部颁发的有机物料腐熟剂(液体)肥料登记证); 002包: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农业部颁发的微生物菌肥(液体)肥料登记证(注:经销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农业部颁发的微生物菌肥(液体)肥料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电子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如有缺少视为递交投标文件不成功。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应当完全一致,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按照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现代农业研发服务中心(沈阳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黑山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