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定级评估及技术指引研究 招标公告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定级评估及技术指引研究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定级评估及技术指引研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相应的业务范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定级评估及技术指引研究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1-070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的工作要求,开展本市基准地价定级和估价技术方法分析、研究,完成全市成果平衡;搜集相关资料,基准地价定级和估价技术方法分析、研究等技术准备,编制技术方案,开展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平衡和整理,服务涉农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与更新工作规范开展,形成上海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定级评估报告。(2)深化和评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机制和实践成效。依据新《土地管理法》,开展本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制度创新、试点推进和跟踪评估,研究本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目标和主要内容,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和具体路径,优化完善宅基地审批程序,形成相关政策文件。(3)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深化研究。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跟踪和集体土地使用路径调研,根据本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进计划配合市局指导试点推进工作,结合松江区试点经验做法,完成全市层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手册等管理规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最高限价:130.00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11、项目联系人:潜 颖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03-2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3-3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b.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c.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须显示系统时间,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注: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3-23 17:00:00至2021-03-3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自2021-03-2317:00:00至2021-03-30 17:00: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上传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代理单位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4-1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4-15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2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会。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注: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2、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4楼(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old.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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