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计项目预公告
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计项目预公告
招标编号:E********131*****002001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已经宿区行审备〔202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03月26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运河港区
1.2 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137000平方米,其中仓储用房建筑面积约59600平方米(已有建筑进行改建设计),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1563平方米,查验仓库建筑面积约2878平方米,海关监管场所占地面积约217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堆场(面积约20800平方米)、海关隔离、监控、计算机管理系统、给排水、供电等工程。投资约17000万元。
1.3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经审查合格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3天内提交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查时间)
1.4 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10 日内支付设计费(暂按17000万元乘以中标费率)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暂按17000万元乘以中标费率)的 9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按审计后的建安费乘以中标费率,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查验仓库、海关监管场所、道路堆场及配套附属的地形测绘、地质勘探、勘察、测量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全过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钢结构、室内外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管网(给水、雨污水管网等)、景观、绿化、道路、电梯、强弱电、室内外智能化系统、卡口智能化系统、亮化、幕墙、标志标线标牌等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的全部设计工作。施工现场全过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提供设备采购参数)招标;施工现场配合;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等及相关交竣工验收指导和配合。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投标人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5.8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其他要求: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6.6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5.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5.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5.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6.反馈意见方式
6.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6.2招标人邮箱:********@qq.com;
6.3招标代理邮箱:********32@qq.com/********16@qq.com">********32@qq.com/********16@qq.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洋北镇)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人民大道666号时代集团8楼
联系人:陈莹莹 联系电话:153*****883
2021年3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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