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柴油发电机设备招标公告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设备招标公告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的移动式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华锐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二摆渡(头套河)雨水泵站、丹徒社区雨水泵站;
(2)工程规模:500KVA发电机组2台套;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3)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业绩:
(4)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申请人要求为具备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制造商;
c、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d、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的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需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e、投标申请人所供移动式柴油发电机需国内知名品牌;
f、报名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g、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2013年 4 月 23 日17:30前登录到http://222.186.125.129/zjhynew 报名并至http://222.186.125.129/zjhynew下载预审文件。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网上招投标系统151*****651凌工(软件公司)。
7、当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8、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户 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36*****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9、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进行评审,总分100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性能、货物品质、售后服务、综合实力、资信等。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即对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的内容全部响应进行评价,如有细微偏差,又拒不补正的,则予以扣分。(满分5分)
(2)投标技术方案的符合性,即对投标技术方案和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如有细微偏差,又拒不补正的适当扣5分。(满分10分)
(3)投标设备质量的可靠性(满分9分):
①投标设备制造商的生产设备(2分)
②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分)
③符合环保节能(2分)
④发电机的整体结构设计合理、且检修方便(3分)
(4)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满分10分):
①主要对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6分)
②经营状况(4分)
(5)投标价格的合理性,主要对投标报价进行评价,包括投标设备性价比等。(满分60分)
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投标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果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为六家或六家以上,则去掉最高和最低两家投标人的投标价后计算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即60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4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
(6)投标售后服务的适应性(满分6分):
①投标人有售后服务体系(2分)
②在江苏地区是否有设有维修站(点)且江苏用户20户以上(2分)
③售后服务承诺(2分)。
10、已报名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工程付款:
采用5:3:2形式付款具体如下:
第1次付款: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检测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50%;
第2次付款:安装调试检测合格后满一年支付总货款的30%;
第3次付款:质保期满(质保期要求为2年),所有设备、材料无质量问题,经最终验收合格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付清合同总价20%的余款。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陈芳芳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212001
E-mail: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 4 月 19日至2013年 4 月 23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2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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