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政府新冠疫情临床设备类物资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晋江市政府新冠疫情临床设备类物资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晋江市政府新冠疫情临床设备类物资及安装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医药和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服务,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福建省晋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晋江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3日17: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3日15:00
开标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预算金额¥1015.96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晋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霞行社区崇德路2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女士、137*****58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高女士 ****-********邮箱:********7@qq.com

项目概况

晋江市政府新冠疫情临床设备类物资及安装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CG(GK)*******

项目名称:晋江市政府新冠疫情临床设备类物资及安装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0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方式:1. 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可至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须含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每份招标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单位)

预算总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CRRT(床边血滤机)

3台

*******

37500

1-2

移动DR

3台

2

2-1

监护仪

6台

*******

31800

2-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3台

3

3-1

除颤仪(带心电监护)

6台

*******

32296

3-2

电动电控转运呼吸机

6台

3-3

呼吸机(有创)

3台

3-4

呼吸机(无创)

3台

3-5

简易呼吸器

6台

3-6

儿科呼吸机

3台

3-7

电动吸引器

5台

3-8

移动负压吸引器

2台

3-9

便携式血氧检测仪

6台

3-10

血气分析仪

1台

3-11

床单位消毒机(臭氧)

3台

3-12

移动空气消毒机(紫外)

30台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明细

描述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应带“国”字样的;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应带“进”或“许”字样。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2

明细

描述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3

明细

描述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应带“国”字样的;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应带“进”或“许”字样。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3)。

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

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

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其他政策:无。

(四)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晋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霞行社区崇德路208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137*****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联系方式:刘先生、高女士 ****-********邮箱:********7@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高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物资 临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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