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顺景花园一期BT招标公告

和平县顺景花园一期BT招标公告

和平县顺景花园一期BT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和平县顺景花园一期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2013]84号)批准建设,并经和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四期)批准,同意采用BT方式进行招标建设,招标人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7000?,建设六栋拆迁安置房,总建筑面积99327?,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

2.2 工程实施地点:和平县阳明镇滨河西路。

2.3 建设期及回购期

2.3.1 计划工期:12个月。

2.3.2 建设期资金监管:中标人须在和平县组建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目公司(项目管理部),有足够的管理和专业人员,确保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中标人与项目公司(项目管理部)共同向招标人承担合同责任。中标人按工程进度和招标人安排及时足额将项目资金划入项目公司为本项目设立的专用账户,项目公司专用账户资金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监管。

2.3.3 资金到位: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生效后10天内须将人民币3300万元划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作为保证金,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中标人应将项目管理费人民币300万元划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其余资金根据由中标人编制招标人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资金到位计划》,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3.4 回购期:半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计算),分两次回购。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土建、装修装饰、安装、消防、防水、防雷、市政配套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已在河源市办理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

3.4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的在册人员。

3.5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

3.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接受由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各方应当为独立法人企业且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2 由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人组成的联合体,投资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施工总承包人须符合3.1、3.2、3.3、3.4、3.5、3.6规定。

3.7.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对牵头人的投标及与项目有关的法律行为共同承担责任。

四、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4.3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4.4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是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6 广东省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4.7 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注: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须知
5.1 本项目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报名、开标和定标会议等)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全程参加,并自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发现身份不符或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2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和平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或拟派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 地点: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6.2 时间: 2013年4月24日至 2013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14:30~17:00。

6.3 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5月24日 9:30,地点为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九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

联 系 人:黄雯雯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华路书棋大厦三楼

联 系 人:陈锦辉 联系电话:****-*******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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