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洲书院修缮复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白鹭洲书院修缮复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项 目: 吉安市白鹭洲书院修缮复原工程
招 标 单 位: 吉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 (章)
法定代表人: 张 平 (章)
联 系 人: 刘晓东 电 话: 139*****860
编 制 人: 汪 春 朝
编 制 时 间: 二O一三年四月


工程名称吉安市白鹭洲书院修缮复原工程
建设地点白鹭洲中学内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3]62号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甲级)
项目总投资约3200万元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987.1㎡,其中修缮工程3398㎡(未包括泮池拱桥586㎡占地面积);复原工程1589.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 200 日历天
投标单位和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且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园林古建筑壹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2)、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举办的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其证明材料以主办单位提供的文件或有效证明为准)。投标保证金数 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及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将于2013年4月25 日下午5:00前、其它有关投标资料将于2013年4月25 日下午5:00前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 )、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www.jajszbtb.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 )发布,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地 点吉安市白鹭洲中学内
招标答疑方式1、可以电子邮件(E—mail:LLZBDL@163.com )或传真方式(传真号:****-*******)提出疑问,疑问标题注名“吉安市白鹭洲书院修缮复原工程程施工招标疑问”。
2、提出疑问截止日期:2012年4月27日下午5:00。
3、招标人将于2013年5月3日下午5:00前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 )、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www.jajszbtb.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 )发布答疑结果。
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商务标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投标文件递交1、受理单位:吉安庐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2013年4月28日下午14时30分
3、受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商银行十三楼)
开 标 会时 间2013年5月13日
下午14时 30 分地 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商银行十三楼)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到位
情 况基本到位
第一节前附表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修缮、复原施工、院内铺装、室外工程(给水排水、消防照明、园林绿化、防雷、监控)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预算为准]。
2、现场施工条件
(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平整 ;
(2)施工用水、电 已通 ;
(3)有关勘探资料 已勘探 ;
(4)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 已审查 ;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 江西省吉安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 30 日前确定中标人。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举办的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班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以主办单位提供的文件或有效证明为准);
(5)“五大员”的岗位证书;
(6)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7)外省进赣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江西省文物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解答。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www.jajszbtb.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 招标答疑时给定 。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招标答疑时给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吉安市建筑市场价格:
采用的定额:
①土建、装饰部分可参考:2000年版《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2004年版《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②安装部分可参考: 2004年版《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③市政部分可参考: 2006年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取费部分可参考: 2000年版《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版《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单价进行评审比较,本工程招标主要材料价格,招标人参照 江西省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3 年2 月份吉安价和吉安市近期市场行情对主要材料设定评审参考价(详见附表一)。缺项材料评标委员会参照 江西省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 2 月份吉安价进行比较与评审。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评审参考价土建、其他工程 8%,装饰主材15% 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 8%,装饰材料15%,应出具情况说明。
(4)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规费(包括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等)、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报价的基数和定额规定的计费程序及费率计取 。
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应直接列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让利竞争费用。报价竞争计算时应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
(5)招标人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的约定详见附表二。
(6)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市场行情计取工程费用,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取。
甲供设备与材料价格及暂定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应直接列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竞争让利费用,否则作废标处理。
(7)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①本工程材料与设备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供货地点等在采购前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采购使用 。
②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检测资料,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检测并将检测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8)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
四、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格式见附件四)。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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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书;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作出的响应性内容;
(5)辅助资料表:
①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②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③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④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目录表;
⑤企业近三年来所承建的已竣工类似工程业绩表;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已竣工类似工程业绩表;
⑦企业近三年来荣获质量、安全经营管理荣誉情况表;
⑧企业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表。
(6)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
⑥“五大员”资格证书;
⑦外埠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⑧按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材料;
⑨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
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拾万元 (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执收单位: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帐号: 171*****100*******
(1)开标时,投标人的银行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开标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证明,若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出现不一致时,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证明为准。
(3)未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帐户登记备案的企业,退款前需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帐户登记备案。
2、除中标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外,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 7 日内退回。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足部分进行补充),其余二名中标排序人的保证金退回。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
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
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将答疑结果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密封袋密封口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时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 开 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 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吉安市监察局、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到达(即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定标、评标会程序
详见附件一评标办法。
七、评 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有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文所列内容的:
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
h、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进行评标,具体办法详见附件一。
3、评标委员会组成: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在开标前随机从省级专家评委库吉安分库中按规定抽出 5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 3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
4、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 3 家中标排序人。
5、定标原则: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和《本工程施工招标对中标排序人的实地考察办法》对排序前三名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若发现中标排序人有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将取消中标资格;若有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符合资格审查标准和考察办法中规定内容的确定为中标人 。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 予 合 同
(二十一)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 七 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在相关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并将负责该工程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原件和“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提交给吉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押证上岗,并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在相关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七 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
(二十二)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本工程采用 履约保证金 进行合同担保。
(1)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七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 合同总金额的10% 。提交单位: 吉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 ,提交方式为 银行转帐 。
(2)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 同等金额的银行支付担保。
(3)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 28 天内一直有效。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序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的组成及解释顺序:①合同协议书;②合同专用条款;③中标通知书;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补遗书;⑤投标书及其附件;⑥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施工图纸;⑨工程预算书;⑩工程报价单;○11构成合同部分的其他文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及要求,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计划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施工总工期 200 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甲方要求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在同乙方协商之后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 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
(2) 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
(3) 不可抗力 。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 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 , 限额为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二、 质 量 安 全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本工程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为合同约定条件。质量等级达到 省级优良 标准,甲方将按 合同总价的0.5% 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 合格 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 合同总价的1% 支付赔偿金。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工期相应顺延。
(五)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三、合 同 价 款 与 支 付
(六)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工程结算时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和合同约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应调整的范围外,发、承包双方应不得以任何因素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
4、工程量有增减时,其工程量可作调整,但单价仍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单价执行。新增项目和暂定价项目按以下计价原则执行:
A、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该项目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价;
B、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该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计价;
C、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该项目的价格,由中标人按相应规定计算,经监理、招标人签证确认后进入工程结算。套用定额为:
①土建、装饰部分可参考:2000年版《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2004年版《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②安装部分可参考: 2004年版《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③市政部分可参考: 2006年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取费部分可参考: 2000年版《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版《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按招标控制价的计取标准为基数,并结合投标时的让利幅度(1-[(中标价-T值)/(招标控制价-T值)])进行同等下浮让利。
3、工程结算时调整价款因素:
①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招标控制价内评审参考价的±10%以内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此范围的,其增加或减少±10%以外的剩余部分据实调整,增减价格应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签证确认。其余的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②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③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④国家、江西省颁布的政策性调整因素(如人工费、税金等的调整)。
4、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预算中未明确的材料价格由业主和市重点项目评审办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市造价站、设计方、监理方参加,进行询价后确定。
(七)工程款支付:
1、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人员按业主要求进驻施工现场后一周内,业主按本工程中标价的10%预付给施工单位,以后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工程款时,每月扣回预付款的20% , 五次扣完。
2、按工程形象付款,在施工期间每月25日前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次月5日前发包人按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定的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运行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付到确认累计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付到确认累计工程量的90%;工程竣工决算并经审计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发包人付清工程余款(不计息,每次付款均代扣代缴税金)。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围档施工并设有明显的安全生产标志和警示牌等,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应组建项目部,项目部按以下人员要求配置:
(1)拟派项目负责要求:
①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②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举办的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其证明材料以主办单位提供的文件或有效证明为准)。
(2)技术负责人一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十年以上管理经历;
(3)“五大员”各一名;
2、中标后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管理人员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除外)。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时间在施工现场;“五大员”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其他人员每月不得少于1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每人每天缺勤罚款500元。项目负责人和“三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15人次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六、材 料 设 备 供 应
(八)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不供应材料、设备 。
(九)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品牌、价格、供货地点等应得到甲方确认。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现场取样检测,质量经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 。
七、保 修
(十)保修
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和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按国家规定具体明确。
第四节 技 术 规 范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施工、竣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和省、市有关规定 。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材料应提供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需要进行二次检测的材料必须进行二次检测,并提供二次检测报告 。
第五节 各种文件格式
执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投标格式文本 。
第六节 图纸和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七节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若缺席做自动弃权处理。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3、递交标书的投标企业不足叁家时,本次招标失败,业主重新组织招标。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按江西省建设厅赣建价[2011]8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装饰工程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57元/工日。
5、各投标企业必须按赣建价[2011]12号文件调整后的税金标准计取税金,本工程税金按3.477%记取,未按规定计取者按废标处理。
6、根据赣财综[2012]5号文规定,本工程不计取行业上级管理费。
9、各投标企业开标前必须到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办理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10、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规划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个多岗现象,即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若有,应在开标前主动告知招标人并提供书面变更批准手续,开标后提供者变更无效)。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废标处理。
11、根据《赣建招标函[2012]6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活动中,允许投标人按有关规定对五大员进行变更。招标文件对五大员有要求的,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执行。在资格审查和中标后,如发现三大员(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存在在建工程,允许该三大员进行变更,但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在建工程单位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其变更的相关手续,否则按不具备中标资格处理。
12、所有投标企业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承诺格式附后)
(1)投标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3)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13、由于本工程为文物修缮、复建工程,鉴于其特殊性,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招标答疑时确定并提供相关招标资料。
对以上承诺内容,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将不利于中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第八节 附表和附件
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附表二:《招标人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计价明细表》;
附件一:《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二:《本工程施工招标对中标排序人的实地考察办法》;
附件三:《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技术标)》。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章):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情况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一:
需评审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评审参考价
(元)自报价
(元)差价(元)差价小计(元)
招标答疑时提供















注:本表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单价需经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主要设备和材料名称及规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填报,并准备相关材料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附表二:
招标人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计价明细表

号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招标答疑时提供
















附件一:
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进行评标。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并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者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本工程设定招标控制价M值招标答疑时提供。[人工费已按《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市政、房修、防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2011]8号文)进行调整] 。
本评标办法分五阶段进行评审:①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报价排序)②资格证书查验③资格审查④技术标符合性评审⑤商务标详细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一、开标阶段(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和资格证书查验)
1、开标情况简介:
①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②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③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④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宣布);
⑤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⑥查验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凭证;外埠进赣投标备案材料(外省投标企业提供)。
2、业主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下浮让利系数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0.925、0.920共九个系数;
3、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投标文件商务标并宣读商务报价;
4、投标人商务报价排序:
(1)按下列第3款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2)D≤投标人的投标价(An)≤0.97(M-T)+T为合理报价。合理报价等于或不足10家的,应当全部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评审;合理报价超过10家的,按投标总价从大于或等于D值由低到高选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评审。
(3)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①投标报价在[0.85(M-T)+T]≤投标人的投标价(An)≤[0.97(M-T)+T]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
②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计算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0.5(M+AP)-T]×β+T (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被淘汰)。
D—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M—招标控制价;
T—暂定价;
β—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下浮让利系数;
AP—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n)÷n;
n—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三至五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含九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5、资格证书查验:
对合理报价排序前5名投标人进行资格证书查验(合理报价不足5名的,全部进行资格查验),如排序前5名投标人资格证书查验不合格作废标处理时,排序在后的企业依次递补。
(1)资格查验内容: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本人身份证;
⑥“五大员”岗位证书;
⑦投标保证金凭证;
⑧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材料;
⑨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提供的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江西省文物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以上证件、凭证必须提供原件,并现场进行展示查验。
(2)开启现场资格查验投标人的技术标,将其投标文件及资格查验相关资料交评标委员会进行下阶段评审,开标会结束,转入评标阶段。
二、评标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
(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不满足要求或缺少任何一项资格查验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并从其余排序人中依次递补。其中施工业绩评审内容为: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必须从2005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省级及以上南方古建筑修缮复原工程的施工业绩。
本条一律凭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和另一种以上(含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证明其施工业绩,凡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者,其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时限计算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为准。
(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取前3名进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如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排序在后的依次递补。
1、技术标符合性评审
(1)评审内容:
①技术标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②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③投标人对招标条件和要求的响应性内容全部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按废标处理,并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依次递补,直至评审出3名合格投标人进入下阶段评审。
2、商务标详细评审
(1)评审内容:
①审核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可竞争费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等费用是否按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计取,不按规定计取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③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评审材料, 对价格进行评审与比较,价格评审与比较按本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2)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按废标处理,并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依次递补。
(3)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当拟对投标人裁定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时,应当通过询标方式告之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予以澄清申辩。当投标人对重大偏差裁定有异议的,应当场书面提出申辩理由,经评标委员会裁定申辩理由成立的,恢复其投标资格;经评标委员会裁定申辩理由不成立的,仍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评审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排序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注:1、当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第一中标排序人。
2、在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后,当等于或大于D值参加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家(不含三家)时,则重新抽取下浮系数和计算D值至确定不少于三家投标人参加评审。当出现投标人少于7家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β)值后,等于或大于D值参加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仍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时,则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3、资格审查、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及商务标详细评审过程中出现废标的,不影响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计算结果(即D值仍然不变)。
4、为防止“陪标”现象的发生,本工程在开启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前,若投标人较多时,招标人将随机抽取3-5家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有业绩要求时含业绩审查),若出现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者按废标处理;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5、各投标企业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参与开标活动,若出现无故退场(如在资格证书查验阶段未结束而中途退场等情况)者计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在网上公布。


附件二:
本工程施工招标对中标排序人的实地考察办法

为了更加公开、公平、科学、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本工程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中标排序人进行实地考察,特制订如下考察办法:
一、考察原则
本工程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邀请有关部门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全面实地考察,符合者即确定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排序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若有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第二中标排序人进行全面考察(含实地考察),依此类推。
二、考察内容和方法
(一)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考察
1、主要内容
①单位名称、性质、成立时间;
②资质等级、经营范围;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企业法人代表;
⑤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
⑥现有在册职工人数,其中重点是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比例,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数;
⑦企业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人数;
⑧企业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的财务盈亏情况,帐上流动资金等;
⑨企业技术装备情况,包括现有各类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完好状况,各类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完好状况等。
⑩企业业绩:查看投标书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施工结算书及证明该业绩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向业绩业主单位、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证是否为该企业具体实施,向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证实该业绩是否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施工业绩不予以认可。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必须从2005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省级及以上南方古建筑修缮复原工程的施工业绩。
2、主要办法(附表一)
①查看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查看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及社保花名册,记录调查意见;
③查看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及银行对帐单,记录调查意见;
④查看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台帐和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⑤考察投标单位办公场所,外观印象、员工状况、管理水平。
(二)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考察(附表二)
1、主要内容
(1)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毕业证书、工作经历、施工业绩以及与投标企业的实际劳动关系。(2) “五大员”的技术职称、岗位证书、工作经历、业绩以及与投标企业的劳动关系。
2、考察办法
①查看项目负责人、“五大员”的相关证书,留存复印件,要求与拟进驻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见面,人、证相符;
②查看被考察单位在职人员的花名册、工资表及社保花名册等,记录调查意见;
(三)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及检测试验设备考察(附表三)
1、主要内容
①考察投标单位对于本项目施工所必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及主要试验、检测仪器的实际拥有情况,及其规模、型号、数量和完好状况;
②考察办法,查阅投标企业机械设备台帐,查看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拥有情况。实地查看主要机械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有关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考察结果
对中标排序人的考察,以建设单位为主邀请有关监督部门派员参加组成考察小组。
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要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内容,结合考察的情况形成考察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附表:
附表一《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一)《拟派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二)《拟派参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三(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二)《拟配备本工程主要的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附表一:
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成立时间
资质等级外地施工企业批准投标手续办理情况企业
性质
注册地址电话
经营范围
企业在册职工人数人有职称管理人员 人有执业资格项目经理 人
高工工程师助工技术员1级2级其它

法人代表任职时间职称
总工程师任职时间职称
总经济师任职时间职称
总会计师任职时间职称
企业注册资金亿元固定资产亿元
企业近三年产值、利润09年度施工产值 亿元09年企业利润 亿元
10年度施工产值 亿元10年企业利润 亿元
11年度施工产值 亿元11年企业利润 亿元
年底流动资金 亿元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总功率KM/HP制造地或产地制造年份设备状态




附表二(一):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组织结构)
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执业
资格主要资质、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司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
总会计师
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安全员
材料员
造价员









附表二(二)
拟派参与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
职 务职称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建造师工作年限
建造师注册专业和注册证书号
自2005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
项目
名称建设
单位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开竣工
日期获奖
情况
建筑面积(M2)合同价(万元)








附表三(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额定功率(KW)或容量(M3)或吨位(T)数量(台)备注
小计其中
自有新购租赁










附表三(二):
拟配备本工程主要的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附件三:
(正、副)本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专用格式)

投标项目:
投标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 系 人:电话:
投递日期: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承诺书


1、我公司郑重承诺,参加 工程投标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2、我公司郑重承诺:
(1) 本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三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3) 本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对以上承诺内容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一切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对招标条件和要求响应性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1自报工期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2延误工期赔偿金额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 。
3延误工期赔偿费限额按合同工期赔偿 。
4自报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工程。
5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质量罚金合同价格 %
6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万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辅助资料表
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表1)
企业
名称成立
日期
资质
等级外来施工企业批准投标手续办理情况企业
性质
企业
地址电话
经营
范围
企业职工总数人有职称管理人员 人工人 人
高工工程师助工技术员技工普工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总功率(KM/hp)制造国或产地制造
年份









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表2)
姓 名性 别 电话
身份证号
职 务职 称学历
参 加 工
作 时 间从事
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证
书证号项目负责人
级 别
近36个月
获奖情况
近36个月已竣工工程项目情况
建 设
单 位项 目
名 称建 设
规 模开竣工
日 期合 同
工 期工 程
质 量




目前在建
工程个数目前在建
工作量
(万元)
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表3)
机构项目管理职务姓 名职 务职 称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司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场项目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造价员
材料员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目录表
(表4)

号机械或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
KW/H生产能力
M3/H备注



















企业自2005年1月1日已来所承建的已竣工类似工程业绩表
(表5)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建设
地点结构
类型建筑
面积
(m2)开竣工
日期合同
价款
(万元)质量达
到标准履约
情况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已竣工类似工程业绩表
(表6)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建设
地点结构
类型建筑
面积
(m2)开竣工
日期合同
价款
(万元)质量达
到标准履约
情况











企业近三年来荣获质量、安全经营管理荣誉情况表

(表7)

号证书名称及内容颁发时间编号发证机关证书级别






























企业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表
(表8)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
类型建筑面积(m2)合同价款(万元)项目负责人形象
进度开工
日期












(正、副)本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专用格式)

投标项目:
投标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 系 人:电话:
投递日期: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投 标 书

(招标单位):
1、投标总报价: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单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消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下列承诺有效: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中标价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有违约,你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2)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含我单位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的投标承诺书)属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在施工中忠实履行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即为结算价。除招标文件中约定可调整的内容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6)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
投 标 书 附 录

序号项 目内 容
1自报工期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2延误工期赔偿金额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 。
3延误工期赔偿费限额按合同工期赔偿 。
4自报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工程。
注:本附录中的费用不进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在施工合同按投标书附录约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筑面积: ㎡ 招标控制价: 元 单位:元
投标总报价(小写):
工程项目费用构成
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

投标总报价构成1不可竞争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②规费③税金④其他项目费(招标人部分)

2可竞争费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②技术措施项目费
③组织措施项目费④其他项目费(招标人部分)
其中
企业管理费利润
工程项目材料费材料价格风险费
工程项目机械费机械使用风险费
投标报价情况说明1、本投标报价中材料价格风险已按 %计取,机械使用费风险已按 %计取,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2、投标报价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或造价员:


(签字盖执业章)
注:1、本投标人已认真分析招标控制价,并参考招标控制价自行编制投标总报价,包含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预算书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若涉及到本表中未列明的项目,必须在投标报价情况说明栏目中分项列出,以便专家评审。
3、该表仅适用于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汇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评审参考价(元)自报价(元)差价(元)差价小计(元)


















合计

注:本表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单价需经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主要设备和材料名称及规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填报,并准备相关材料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计价明细表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小计
















注:1、本表只适用于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招标文件附表二要求如实填报(如果有),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
2、本表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报价时此表中的材料用量应与招标人的材料用量基本一致,投标人应按定额含量计算出本表中的材料用量,计算时定额含量不得调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将暂列金额、暂估价合计费用计入不可竞争费中的其他项目费(招标人部分)。
3、此表栏目不够,投标人可自行增加栏目。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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