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零售信贷作业中心系统录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零售信贷作业中心系统录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委托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零售信贷作业中心系统录入外包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PSBC-DL-2021-7(TLYQ2021-0351)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零售信贷作业中心系统录入外包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

3.1零售信贷作业中心系统录入服务工作进行外包,指外包公司按照银行方的规章制度进行贷款信息的集中录入。拟定配置录入人员1名。

3.2采取驻场式外包,我行提供工作场所、设备机具等,并负责现场业务管理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外包商提供外包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管理、组织业务运作,依据相应管理制度等进行人员与作业管理,在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共同完成零售信贷作业中心系统录入服务外包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5000元/人/月,投标人所报价格若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须出具授权函,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函)。

4.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或2019年至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5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外包或分包给第三方。(须提供承诺函)4.1.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⑦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1.8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4.2.1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或备案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备一份金融行业人员外包的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框架须加附订单或结算发票);关键页应至少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无法确定为合格业绩,不予认可。

4.3.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内容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后未按要求执行,我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并纳入我方投标人黑名单。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3.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3.2经办人身份证;

5.3.3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金融行业人员外包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5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单位电话

(提供开票注册电话)

4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5

组织机构代码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3.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如电汇请用单位基本帐号,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并保留电汇底单。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4月5日16: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30(北京时间),递交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四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191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和金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邮编:116000

项目联系人:吴晓红 刘宏伟电话:0411-****************

电子邮件: tongli_dl@163.com

10.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招标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标签: 外包服务 录入 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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