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高精密移液器等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高精密移液器等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高精密移液器等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09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02-C

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4日 至 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09A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09A室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8A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G02-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采购内容:冰冻切片机、测序文库构建工作站、生物信息学分析工作站、核酸提取仪(磁珠法)、梯度PCR仪、便携式空气病毒采样仪各一台,倒置显微镜(带拍照功能)、流式细胞仪各一套,高精密移液器套5套,8通道移液器5支,具体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供货地点: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指定地点。

2.5 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完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产品生产、营业证件,对上述产品有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3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4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半年缴纳过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 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相关财务报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09A室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提供企业近半年缴纳过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

(6)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4日13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8A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5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145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王丹婷、孙秋月

电话:****-********人工转80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14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方式:王丹婷、孙秋月****-********人工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

标签: 储备物资 防控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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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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