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丽湾写字楼节能节电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金泰丽湾写字楼节能节电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金泰丽湾项目写字楼节能节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字[20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写字楼节能节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泰丽湾项目写字楼节能节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本项目为写字楼节能节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南侧,总投资约450万元;
3、供货期:2013年7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
4、招标范围:10#楼综合体图纸范围内照明动力配电系统节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其中,要求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上午9:00至2013年4月2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将投标报名材料递交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未递交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投标;
3、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com.cn);
4、网上报名会员锁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丁香路2号)五楼大厅投标报名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
注意:没有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锁的报名单位须先购买身份验证锁方可报名。
五、资格审查
1、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1) 经办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 生产厂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6)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资审安排: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6日;
2、获取地点及方式: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丁香路2号)持银行汇款凭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3、汇款账户:开户名称:赵永波;
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4、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招 标 人: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南侧
联 系 人:张志忠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樱花 刘红娜
电 话:****-*******
电子邮箱:up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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