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万宝山、长岭、双辽、磐石、烟筒山、抚民、康大营、六鼎山、老白山、延吉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万宝山、长岭、双辽、磐石、烟筒山、抚民、康大营、六鼎山、老白山、延吉

发布时间: 2021-03-24&nbsp &nbsp 浏览次数:


1.招商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万宝山、长岭、双辽、磐石、烟筒山、抚民、康大营、六鼎山、老白山、延吉、仙峰岭(古洞河)共11对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已获批准,出租人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本次租赁的标的物为大广高速公路万宝山、长岭、双辽服务区餐厅和超市;吉草高速公路磐石、烟筒山服务区餐厅和超市;长长高速公路抚民、康大营服务区餐厅和超市;鹤大高速公路六鼎山、老白山服务区餐厅和超市;珲乌高速公路延吉服务区餐厅和超市(朝鲜族特色);龙蒲高速公路仙峰岭(古洞河)服务区超市。按照服务内容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餐厅+超市项目;二是超市项目。

2.2本次招商共划分为11个合同包,以每1对服务区的经营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

路线名称

租赁

项目

服务区名称

餐厅方向

超市方向

招商底价

(元/年)

交易保证金

(元)

1

大广高速

餐厅和超市

万宝山

双辽方向

双向

521032

52103

2

长岭

双向

双向

585970

58597

3

双辽

双向

双向

718285

71829

4

吉草高速

磐石

双向

双向

412410

41241

5

烟筒山

双向

双向

364062

36406

6

长长高速

抚民

长春方向

双向

430668

43067

7

康大营

长春方向

双向

853166

85317

8

鹤大高速

六鼎山

双向

双向

262644

26264

9

老白山

敦化方向

双向

238632

23863

10

珲乌高速

延吉

双向

双向

119400

11940

11

龙蒲高速

超市

仙峰岭(古洞河)


双向

45656

4566

意向承租人可同时参加多个合同包的竞争性谈判,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成交。

2.3合同期限

2.3.1合同期限分为4年+3年+3年(第一阶段为第1-4年;第二阶段为第5-7年;第三阶段为第8-10年)。

2.3.2考虑服务区创品牌经营及提供稳定的服务,合同期限为经营准备期加租赁经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为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内只收取水、电等承租人实际使用标的物而发生的基础费用,不收取租金);第一阶段租赁经营期为经营准备期结束后4年。

2.3.3承租人在前一阶段承租期满6个月前,可与出租人优先在本次成交租金基础上,结合评估结果协商下一阶段合同期租金,协商成功后续签下一阶段合同;未协商成功,则下一阶段租赁期取消,合同终止,出租人将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承租人应交费用后)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下一合同期成功续约,补交前后年度租金差额部分履约保证金。

2.5租金缴纳方式

租金为上打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一次性支付1年租金,其后合同期内每年同期缴纳下一年租金。承租人在承租期满6个月前,可与出租人优先在本次成交租金基础上,结合评估结果协商下一阶段合同期租金,协商成功后续签下一阶段合同。出租人按照自然年度,分期开具专用发票。

2.6其他要求

2.6.1承租人应按时向出租人交纳租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造成的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6.2经营期间除道路封闭外,承租人必须保障提供公众服务,不允许无故停业。

2.6.3承租人应达到出租人创建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质量等级评定“优秀服务区”以上标准要求,如未达到视为违约。

3.承租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承租人所有制形式不限(属于公司形式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租人应是具有有效的餐饮[不适用于仙峰岭(古洞河)服务区]和日用百货零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是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营业执照的服务区专业运营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和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2现有服务区空置经营项目的承租人应在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放弃过所投合同包的服务区经营权。

3.3承租人在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5与出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竞争性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意向承租人,请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和13时00分至16时00分,将意向承租人的有关信息(包括意向承租人名称和地址、税号、开户行、开户行行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来资料的邮箱、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可编辑文档、此编辑文档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26@qq.com邮箱(邮件名称命名格式为“XX公司--XX服务区报名资料”),并拨打电话****-********告知招商代理机构。

招商代理机构将核查收到的意向承租人发来的资料的完整性,核查后将是否合格的通知以及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款项的招商代理机构银行账号发送至意向承租人发来资料的邮箱,若未收到通知,请拨打招商代理机构了解详情。意向承租人应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项的汇款凭证的彩色扫描件发至********26@qq.com邮箱,招商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XX服务区文件款”)的彩色扫描件并确认收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项后,将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快递方式寄出并将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网址发至意向承租人发来资料中写明的邮箱。

4.2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意向承租人须事先将交易保证金从意向承租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如果意向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则交易保证金应由营业执照中写明的经营者个人账户)一次性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在下述交易保证金最迟到账时间前到达出租人指定账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汇款凭证的备注栏上应注明:“XX服务区交易保证金”),以便核对查实。

交易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

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2.2条规定;

交易保证金最迟到账时间:2021年3月29日16时00分;

出租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临河街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2

咨询电话:****-********

联 系 人:李琳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合同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参加多个合同包谈判的意向承租人必须针对每个合同包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封的响应文件,出租人不予受理。

5.4递交响应文件的意向承租人不足三家的合同包,出租人另行组织招商。

5.5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所投合同包的招商底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出租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机构: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人:苏传明

电 话:****-********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白山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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