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1-03-23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诸城市东方鼎盛建材有限公司等3户

所在地:济宁市、潍坊市

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5,707.54万元

债权整体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3月22日,累计债权总额6,760.41万元,其中本金:5,707.54万元,利息1,052.87万元(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债务企业所在地:济宁市和潍坊市。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债权本金
余额

利息余额

贷款

方式

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

债务企业所在地

合计

5,707.54

1,052.87

1

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466.65

436.04

保证

+

抵押

1、借款人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2、自然人郑金锋、郭洪芹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济宁

2

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747.28

332.65

保证

+

抵押

1、借款人名下4套机械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2、山东精锐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连最高额2500万元保证担保。

3、刘学军、张玉平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济宁

3

诸城市东方鼎盛建材有限公司

1,493.61

284.18

保证

+

质押

1、借款人名下应收账款6000万最高额质押担保1500万元;

2、自然人王云苹、王天宝、齐世军、袁鹰最高额保证担保1500万元;

3、诸城市永全机械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担保1500万元。

潍坊

逐户情况如下:

第1户 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至2021年3月22日,债权本金2,466.65万元,利息436.04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担保,其中,由借款人名下房地产提供最高额3921.47万元抵押担保;由郑金锋、郭洪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位于济宁市兖州区龙桥北路2号。现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勋灿。该公司经营范围:制造日用玻璃制品;批发零售五金、建材、土产杂品、日用百货;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处于维持经营状态。

二、担保情况

1、抵押物情况: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工业厂房及办公楼,位于兖州区济微公路327国道交叉处,总面积8415.02平方米,砖混结构。

2、保证人情况:(1)自然人保证人郑金锋;自然人保证人郭洪芹。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已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兖州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一、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借款本金********.78元,截止至2019年7月17日的利息848,233.58元;2019年7月17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本息付清之日(实际金额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提供的最终结算清单为准);二、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因实现债权产生的损失5,000元;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对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约定的、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济宁市兖州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证明中所载明的房地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郑金锋、郭洪芹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郑金锋、郭洪芹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当免除其二人担保责任,并可以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山东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追偿。该判决现已生效,原债权银行已申请强制执行,已终本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物已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业经法院审理,合法有效,现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抵押物所在地涉及政府拆迁计划,虽未公告拆迁补偿规定,但抵押物变现前景较好。

第2户 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至2021年3月22日,债权本金1,747.28万元,利息332.65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担保,其中,由借款人拥有的机械设备提供最高额330万元抵押担保;由山东精锐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刘学军、张玉平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借款人情况

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济宁市亚松工程机械厂(国有企业)基础上改制、于1997年8月成立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香港路2号,注册资金262万元,主营范围为挖掘机、推土机及配件的制造;住宿经营、烟酒零售(只限分公司经营);钢材、日用百货、挖掘机、推土机及配件的销售维修;普通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业务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二、担保情况

1、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器设备,(1)焊接机器人;(2)数控双面镗铣床;(3)结构件涂装线;(4)油箱焊接机器人系统。已办理了抵押登记证明书,已在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现为首封。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精锐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5日,地址:济宁高新区第九工业院内(黄屯镇南德源纱厂东),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树臣,公司经营范围:智能安检设备、医疗设备、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加工、制造与销售。现处于关停状态。

(2)自然人保证人刘学军,为借款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自然人保证人张玉平,与刘学军系夫妻关系。

三、诉讼情况

2019年1月份对恒松机械、精锐机械、刘学军、张玉平向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额为1748.73万元及相应利息。经立案、开庭审理,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目前,已向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正式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轮候查封了恒松机械设备、精锐机械设备、股权、房产等资产,现已终本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物已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业经法院审理,合法有效,现已终本执行。抵押物为首押首封,变现前景较好。

第3户 诸城市东方鼎盛建材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诸城市东方鼎盛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至2021年3月22日,债权本金1,493.61万元,利息284.18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质押担保,其中,由借款人名下应收账款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质押担保;由诸城市永全机械有限公司、王云苹、王天宝、齐世军、袁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借款人情况

诸城市东方鼎盛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位于诸城市贾悦镇孟疃村西岭,法定代表人王云萍,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以石灰石和白云石生产、销售石灰、白云石;销售石子。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流动资金紧张,资金链断裂,多家金融机构已诉讼。

二、担保情况

1、质押物情况:

质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应收账款6000万元,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做了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初始登记,对全部债权提供1500万元质押担保,该质押权优先受偿权已经法院确认。

2、保证人情况:

(1)诸城市永全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刘建国,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汽车配件、农用车配件、农机配件、车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钢材、建筑五金、建筑陶瓷。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保证担保,已处于停产状态。

(2)自然人保证人王天宝为实际控制人;自然人保证人王云萍为法人代表;自然人保证人齐世军;自然人保证人袁鹰。

三、诉讼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11月29日在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诉讼立案,现已判决胜诉,执行案件已终本。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23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整包、组包或单户处置均可。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对上述资产及效力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1年3月23日

标签: 处置 债权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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