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排水管网工程(二期)中心片排查工程招标公告
瓯海区排水管网工程(二期)中心片排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A-4-0006/FW002
一、项目概况:
浙江省制定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期望利用5年时间,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推动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试点,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浙江省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使城镇河道、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建设污水零直排区”是推进源头治水、实现水环境质量彻底改善的有效举措,是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之举。是水环境治理从治标到治本的有效转换。
本项目为瓯海区排水管网工程(二期)排查、设计(中心片)项目的排查工程,工程地点为温州市瓯海区中心片(包括景山、新桥、娄桥、潘桥等 4 个街道),主要实施对象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涉及的村镇集聚区、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等区域。项目估算工程总投资约58932.66万元,排查工程采购预算金额约2099.5188万元。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统筹100%。
二、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瓯海区排水管网工程(二期)中心片排查工程。
2、招标范围:本次排查工程实施范围包括瓯海区中心片(包括景山、新桥、娄桥、潘桥等4个街道),主要实施对象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涉及的村镇集聚区、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等区域。不纳入本次排查的范围包括区内 2017 年以来交付的住宅小区、管网新建成区域(2018-2020 年度零直排建设区域)、待拆迁区域、河道水质优良周边区域、瓯海经济开发区管辖企业范围、区内民办学校、省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高中等教育机构、医院等医疗机构,以及已移交市排水公司管养的一二级排水管网等。
工程排查主要包括管网疏通、检测、物探等、施工期间的服务等。项目参照《温州市排水管网整治排查技术指南(试行)》(温管网办〔2019〕1号)、《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暨工作指导手册(试行)》(温治水办〔2018〕97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排查各类排水户和已建排水管网情况,重点查清现状、存在的问题。包括排水户信息、排水管道信息、排水管道缺陷、雨污合流情况、混接情况、截流井设置情况、山水河水入网情况等所有内容。
3、工期及质量要求:
(1)总工期: XX年XX月XX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本项目分年度、分片区实施,中标人需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起 25 日历天内完成相应排查工作。
(2)质量要求:
(2.1)工程的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相关文件及发包人提出的相关要求;CCTV 及 QV 检测时须通知监理单位、招标人及甲方,监理单位到场确认,甲方进行抽查。
(2.2)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中标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2.3)项目质量、安全等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6-2009》及温州地区相关标准执行,若后续相关部门、招标单位制订相关质量、安全标准,中标单位需一并执行。
(2.4)项目排查后,经排查的项目管内所有淤泥应全部清理干净,清淤清洁度须达到100%。
(2.5)项目排查完工后,中标方须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及发包人相关要求等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包括调查报告、探测成果资料、数据及 CAD 成果图等,如采用 CCTV或 QV 检测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包括视频资料、图像资料等)。
(2.6)排水管线及检查井视频资料、影像资料将作为验收参考资料,视频录像必须完整并包含检查井周边情况,及显示时间、路段与管段等相关信息,影像资料须显示时间、路段与管段等相关信息。
(2.7)项目验收由发包人会同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共同验收。
4、安全目标:
实现“双零”目标,即:即零安全事故,零伤亡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 省级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工程所在地,须在工程所在地市区设有一年以上固定合法分支机构及办公场所(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能提供本次排查的本地化服务。
5、业绩要求:/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本公司,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通过审查后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逾期不再出售(工本费收款帐号:****************719,开户名: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半山支行;标书工本费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打入,投标截止日期前打入指定账户)。
2、报名材料: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业绩合同、主要服务人员相关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或信用评价机构资信等级证书、工商信用等级证书、重要获奖证书(如有)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节假日除外)递交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南大门。通过审查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将上述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
3、考虑到疫情对本次招标程序可能造成的影响,本次招投标及评标程序的调整如下: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为线上方式公开开标(钉钉开标),开标账号为现场二维码扫描。
(2)投标人需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南大门,现场扫描钉钉开标二维码后方可离开,即交即走。
五、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平台(XXX)上发布。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工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luquan@chinacuc.com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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