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公告
[社会代理]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1-020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R-2021ZCJY002;
2.项目名称: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
3.预算金额:50万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
4.2服务范围及内容: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等设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
4.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派出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1@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以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16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与锦竹西路交汇处东行100米宇轩家园1号楼3单元110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疫情防控期间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操作流程:
1)开标可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现场参与投标或通过视频直播参与投标;
2)投标人递交的网上开标专用QQ号,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项目负责人组织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加入开标,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情况;
3)开标程序不变。在开标过程中会将每位投标人的开标报价表及时拍照,上传至开标工作群中,经投标人确认,现场形成开标报价一览表,请招标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后,即刻解散工作群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朱国栋 13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联系方式:高明 13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明
电 话:130*****555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2021年3月24日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 | ||
预算金额(万元) | 50 | 最高限价(万元) | 5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1.项目编号:JLXR-2021ZCJY002;2.项目名称: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3.预算金额:50万元;4.采购需求4.1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4.2服务范围及内容: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等设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4.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派出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3.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03-25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与锦竹西路交汇处东行100米宇轩家园1号楼3单元1106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报名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16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04-16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高明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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