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谱辐射亮度计”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谱辐射亮度计”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光谱辐射亮度计”进行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经组织专家论证,并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根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需求,拟采购“光谱辐射亮度计”,拟采购设备需达到以下要求:
1、亮度测量范围:(0.0004~********)cd/ m2;
2、亮度测量重复性:1.5%(0.0004~0.001)cd/ m2& 0.15%(0.001~********)cd/ m2;
3、微距镜头:有,可更换;
4、漫透射照度头:有,可更换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目前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产品,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鹏/蒲苗苗/洪胜兰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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