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火化炉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殡仪馆火化炉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大连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保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3/24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殡仪馆)的委托,对大连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保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N*******

二、招标内容:

火化炉维修保养11台;火化炉炉膛砌筑改造4套;火化炉耐火混凝土炕面更换36套。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采购预算:7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截至2021年04月13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被公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公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1年03月23日起至2021年03月31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发售招标文件。

六、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21年04月13日13:00至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21年04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

十一、采购人: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殡仪馆)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凌路26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马博

开户名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帐号:06030 1283 000 5894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标签: 维修保养 火化炉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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