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大型养路机械滤芯类配件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编号:TYJD-2021-309号)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大型养路机械滤芯类配件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编号:TYJD-2021-309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大型养路机械滤芯类配件采购项目。(详见附表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该采购项目的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以上,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良好信誉的配件一级代理商或者大型养路机械主机厂。
2.供应商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主机厂)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车设计图纸、技术要求:a、能与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原车配备滤芯类配件互换使用,有配套装车证明材料,属于进口产品的需提供近期报关单。b、本包招标产品中供货周期要求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需采用能在官网实时跟踪物流信息的物流公司,并向招标方提供物流单号;除易损件外,产品质保期均为12个月。
4.委托代理协议需经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协议应明确由委托代理单位(生产厂)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5.供应商不存在国家铁路局产品抽检、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6.接受生产厂家及合格代理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服务保障能力。
四、供应商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已经与北京局签订该类配件年度框架合同的除外)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5、其他资质材料。
五、参与报价方式:
拟报价供应商于2021年3月26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公告第四条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产品询价函(详见附表2)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递送至或传真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实施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4.联系人:郑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采购明细表
序号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备注 |
1 | ********0396 | 离心式净油机 | D0832C;机;XMW-A-22 | 套 | 2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 |
表内数量为本次采购需求数量,供应商响应价格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 |
附件2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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