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病区智能药品柜(第二次)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病区智能药品柜(第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人民医院病区智能药品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ronghuigr.com或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武侯吾悦广场4座1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病区智能药品柜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四川省人民医院病区智能药品柜采购项目(第二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5日到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ronghuigr.com或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武侯吾悦广场4座1001
方式:现场或者远程获取
售价: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武侯吾悦广场4座10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SCZC352901_********;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财政监督电话: ***-********;3.3.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
地址: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南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柜 智能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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