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系统第二期第一阶段的工程招标公告

智能交通系统第二期第一阶段的工程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第二期第一阶段项目的工程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第二期第一阶段项目的工程建设废标后再次重新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463.82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上述项目预算包含项目的建设费用、第2至第5年的维护费用、5年的线路租金、资金利息成本、营业税、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智能交通系统第二期第一阶段项目的工程建设。(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经营范围(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项目实施地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传输网络的证明材料;
  7.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器、打印机、荧光灯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3〕12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可用节能产品公示清单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在第十三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经营范围(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的省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的在项目实施地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传输网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器、打印机、荧光灯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3〕12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可用节能产品公示清单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在第十三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1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2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15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帐号:****************0030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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