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南宁市邕武路168号高峰森林公园内,公司在森林公园内经营有多处配套用房、商铺及场地等,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前来商洽。
一、招租项目
(一)实体物业租赁。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68号高峰森林公园游客中心负一层铺面共10间、北门游客中心室内大厅空地、精灵王国内儿童餐厅、生命河谷内觅青山房。(详见附表)
(二)场地合作经营。公园内一号线、二号线沿线林地及配套用地(可实地考察)。可用于商业经营、娱乐设施、拓展活动、会议会展、活动场地临时租用等开放式用途。
二、招租原则
(一)适度开发配套商业必须基于公园生态属性。
(二)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需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可视情况适当调整租赁年限,具体由《租赁合同》约定。
(三)租金支付方式,先付后用,严格与公园其他经营项目租期相统一,首期支付租金数额原则上不低于一年。租金交付时间需在上次交费截止时间前1个月交付下一租期时间段的租金。
三、租赁条件
(一)承租人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自然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分支机构的需要取得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确定承租人后,未经康峰公司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不得在所承租物业上设定抵押、担保等。
(三)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及物业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公共区域水、电、清洁费、维护费需共同分摊计算收取(楼梯、公厕、通道)。
(四)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
(五)租赁经营期间,经营户必须严格准守法律、法规、行业条例、公园经营管理制度等规范制度。
(六)户名: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南宁市高峰支行
四、其他事项
(一)踏勘现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承租人联系资产租赁部到招租点位进行勘察,详细了解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如标的物出现房屋漏水,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情况需承租人自行修缮。
(二)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咨询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租赁部。联系电话:****-*******。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一:申请书
附件二:高峰森林公园招商项目明细表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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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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