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乡镇卫生院分体式空调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嵩县乡镇卫生院分体式空调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省嵩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南省嵩县卫生局委托,就嵩县卫生局关于嵩县乡镇卫生院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嵩财购[2013]013号
二、采购项目:河南省嵩县卫生局采购乡镇卫生院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35变频冷暖空调挂机(156台),72变频冷暖空调柜机(12台)
第二标段:35变频冷暖空调挂机(130台),72变频冷暖空调柜机(10台)
三、资质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产品必须是国内知名品牌,所投产品提供厂家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强制认证等证书及生产企业授权书。
3、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
4、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报名须知:
符合上列条件的投标人持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授权书、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简价、业绩简介等有关证件、证明资料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书)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于2013年 4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到嵩县财政局205、208房间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电话:132*****819 ****-********
户 名:河南省嵩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及帐号:嵩县工行(170*****092********)
河南省嵩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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