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石洞河石河堰建设项目行洪论证编制竞争性谈判方案
涪城区石洞河石河堰建设项目行洪论证编制竞争性谈判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业主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石洞河石河堰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吴家镇石洞河村
4.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区2021年涪城区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石洞河石河堰列为其中之一,项目投资70余万元。按照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河道上建设的项目必须进行行洪论证,估算费用为48000元。主要对该项目开展行洪论证调查,编制报告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5.谈判主要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第4次党组会议纪要。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的资质等级证。
三、谈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被委托人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的报价单、投标文件。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四、项目承包方式
实行总价包干。
五、项目设计技术要求
按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行洪论证调查。
六、质量要求: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七、评选标准和办法
1.申请人的确定:业主单位成立3人(含)以上的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组织竞争性谈判。评审小组从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申请人中随机抽取3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在局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釆取申请人现场报价、业主现场评审方式进行。
2.竞争性谈判方式:釆用一次报价方式进行,不得高于工程预算控制价48000元。最低报价为最优报价,最优报价为中选价,若出现相同报价情况,将在相同报价的参选单位中釆用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公告之时起至2021年3月26日下午17:00时截止。
2.报名地点:涪城区农业农村局D区206室。
九、谈判时间
1.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十、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中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业主单位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中选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行洪论证编制合同。
十一、费用的支付
按合同约定支付编制费用。
十二、工期要求
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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