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公开招标公告
受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检验仪器。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检验仪器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公开-0013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2013]14号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
第一包:液质联用仪一台。预算价:283万元。
第二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仪一台。预算价:63万元。
第三包:气相色谱仪一台。预算价:82万元。
第四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一台、高速冷冻离心机一台、厌氧培养箱一台、不间断电源四台、电子天平三台、体视显微镜一台。预算价:48万元。
第五包:溶出度测定仪两台、微粒测定仪一台、渗透压测定仪一台。预算价:24万元。
共五包
详细数量及参数、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预审材料:
1、预审时间:2013年 4月 25日-2013年 5月15 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预审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投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投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第一包30000元,第二、三包各10000元,第四、五包各5000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2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6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3年 5月 21 日上午9:3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3年 5月 21日 9:30时
(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3号开标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波
联系电话:(0471) ******* (0471)*******(传真)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邮政编码:010010
二〇一三年 四 月 二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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