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招标公告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
采购编号: 13C0103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105万元以上(含105万元)的企业; 2.2 具有省级以上信息产业行政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3 非重庆本地公司须在重庆注册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且人员不少于5人(须出具本地工作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2.4 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25日 10: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02日 17: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至 2013 年 5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 0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3 :30 时至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 竞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 竞标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答疑会时间: 2013年05月03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14: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竞标 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14:30
竞标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B区7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重庆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C4栋9-7
经办人名称: 梁雯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开户名称: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 ****************9

谈判 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023)********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13C0103招标编号:0703-1341CIC1K306项目名称: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采 购 人: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2013年4月 目 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1一、采购项目描述1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1三、谈判保证金2四、联系方式2第二篇竞争性谈判须知3一、谈判费用3二、谈判资质3三、竞争性谈判文件3四、谈判要求4五、谈判程序8六、成交原则9七、成交通知10八、签订合同11第三篇项目技术参数、数量及质量要求12一、招标项目一览表1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12第四篇商务条款18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18二、报价要求18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9四、付款方式19五、知识产权21六、培训21七、其他21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22一、合同主要条款22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25第六篇竞标文件格式27(一)竞争性报价函28(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9(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0(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1(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六)诚信声明33(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34(八)竞标人概况35(九)技术开发方案37(十)商务条款承诺38(十一)其他资料39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按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描述1、项目名称: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2、采购编号:13C0103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内容及要求: 4.1本次采购内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项目的设计、开发以及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和培训以及运行使用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和维护。4.2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4.3 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7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4月25日10:00时~2013年5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各供应商自行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花园4号加州花园C4栋9-7)购买。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4、书面质疑结束时间:2013年5月3日17:00时5、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17:00时5、递交竞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8日14:00时—14:30时。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6、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5月8日14:30时。7、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三、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将在规定时间内准时进行,各供应商在提交竞标文件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前从公司账户转账至专用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后无息予以退还。保证金金额:¥6000.00元户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帐号:****************9各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账户,否则,采购人将视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其谈判无效。成交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公示,公示期后各供应商可在工作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相关事宜。四、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B区7楼联系人:黄老师电话:***-******** 158*****269传真:***-********采购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花园4号加州花园C4栋9-7 联系人:杨小姐电话:***-********150*****421传真:***-********第二篇竞争性谈判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资质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105万元以上(含105万元)的企业;2.2 具有省级以上信息产业行政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2.3 非重庆本地公司须在重庆注册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且人员不少于5人(须出具本地工作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2.4 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三、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须知”、“项目技术参数、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竞标文件格式要求”共六部分组成。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本采购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在发售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谈判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竞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一)竞争性报价函(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诚信声明(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八)竞标人概况(九)技术开发方案(十)商务条款承诺(十一)其他资料以上条款基本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篇 《竞标文件格式》,供应商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谈判有效期:竞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3.谈判保证金:3.1 供应商应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谈判保证金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专用账户。保证金采用转账支付。3.2 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按本文件第一篇中所约定的金额。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3.3.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竞标文件的;3.3.2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3.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3.4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3.5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3.6其他严重扰乱招谈判程序的。3.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无息予以退还。3.5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予以退还。4.谈判报价4.1供应商根据目前市场和谈判自身实力自主确定报价,不得有漏项和缺项。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2本谈判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括为提供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需求涉及的相关人员工资、交通、食宿、差旅、税费等为履行本合同所应发生的全部费用。5. 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5.1竞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5.2竞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5.3若供应商对竞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5.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竞标文件概不接受。6.修正错误若竞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6.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分项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2竞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6.5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谈判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将作为无效谈判处理。7. 竞标文件的递交7.1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7.2竞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同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成交结果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9.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服务费按照渝价【2012】387号的规定标准,在开标并确定供应商后,由中标供应商于开标当日向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渝价【2012】387号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0.38+0.45+3.4+1.6=5.93(万元)10.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1.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竞标文件将被拒绝:11.1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11.2 截止谈判开始时间,未递交谈判保证金;11.3 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11.4 供应商的报价超出规定的谈判限价;11.5 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二条“谈判资质”要求的内容;1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竞标;11.7 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五、谈判程序1、采购方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标人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2、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先对各竞标人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商务及技术偏离表;各竞标人只有在资质审查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初始谈判后,如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技术方案。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5、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书面密封递交第二次报价,当场宣读并作为最后报价,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竞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以第一次报价为准。六、成交原则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如下:1.1详细评审:谈判小组根据投标人编写的技术开发方案,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评审项目评审标准业务理解 (1)对重庆市国土执法监察系统建设内容、工作范围理解和分析透彻的,其评审价不上浮;对重庆市国土执法监察系统建设内容、工作范围理解和分析不够透彻的,其评审价最高上浮8%。(2)明确本次系统建设的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其评审价不上浮;没有明确的或不够明确的,其评审价最高上浮5%。(3)理清本项目和相关业务关系的,其评审价不上浮;没有理清或者理清不够透彻的,其评审价最高上浮4%。(4)对重庆市国土执法监察系统建设方案总体思路及现状理解并在方案中有体现的,其评审价不上浮;未理解透彻或没有在方案中体现的,其评审价最高上浮3%。技术实现(1)设计不能很好的实现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功能,其评审价最高上浮10%。(2)技术路线不够清晰、合理、详细的,其评审价最高上浮6%。(3)采用技术是否先进,可行,同时满足谈判文件对基本技术路线、平台的选择要求。技术先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其评审价不上浮;技术不先进或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其评审价最高上浮4%。(4)方案设计思路和技术架构与执法监察系统建设总体思路的一致性,系统的设计能否满足谈判文件对运行模式的要求。完全满足的,其评审价不上浮;不完全满足的,其评审价最高上浮5%。(5)与相关系统的接口设计是否合理、可行。合理可行的,其评审价不上浮;不够合理或不够可行的,其评审价最高上浮5%。项目实施及售后(1)提供的实施方案和测试、验收和部署方案的合理性。优秀的不上浮评审价;一般的评审价上浮1%;差的评审价上浮2%。(2)项目组织管理、文档资料和培训等方案的合理性。优秀的得不上浮评审价;一般的评审价上浮1%;差的评审价上浮2%。(3)根据各竞标人承诺的系统交付周期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秀的不上浮评审价;一般的评审价上浮1%;差的评审价上浮2%。(4)根据各竞标人售后服务计划、免费服务时间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秀的不上浮评审价;一般的评审价上浮1%;差的评审价上浮2%。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2对商务条款的偏离:商务条款有一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竞标人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1.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情况:1.3.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1.3.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3.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1.3.2具体评审价说明:1.3.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竞标的情况:?小型企业,其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6%);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8%);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10%)。1.3.2.2供应商为联合体竞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其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2%);?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其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3%)。1.4谈判小组按由低到高顺序对有效竞标人的评审价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竞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竞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而不靠外部证据。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成交通知1、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栏目内公示。2、谈判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的授权下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如果《成交结果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谈判有效期。《成交结果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成交结果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4、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谈判成交双方共同认定。八、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结果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指定的使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第三篇项目技术参数、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单位规格、主要技术要求等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1套详见本篇二、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土地、矿产、房屋违法现象层出不穷,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的矛盾十分尖锐。同时,目前国土房管系统普遍存在着违法行为发现不了、制止不住、查处不动的问题,尤其是基层对违法行为发现后既无法有效制止,也不及时报告,致使上级管理部门难以有效管理。为强化执法监察管理的科学性,完善执法监察发现、反馈、处置机制,进一步扩大执法监察视野,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和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的需要,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以及国土资源GNSS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成果,提出建立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系统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信息化和基层建设规范化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监管制度和现代技术,构建出一套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实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做到执法监察工作的调度、指挥、监管的一体化。(二)建设目标根据国家、重庆对国土资源和房屋执法监察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市管理的工作实际,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建设的目标为:1、以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信息化已有的各类成果为基础,利用工作流平台和GIS平台,建立从动态巡查、违法案件发现制止、立案查处到案件移送移交全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可视化为一体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2、利用GPS动态巡查子系统和外业巡查管理,根据制定的巡查计划开展实地巡查核查,快速发现违法线索,制定长效的巡查机制,实现巡查全覆盖,构建内业监管、外业核查、定期巡查“三位一体”的执法监察新模式。3、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体系,实现对土地管理的全链条监管和对矿产管理的全流程监管。4、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提供科学、高效的现代化手段。(三)基本思路执法监察系统需根据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和执法监察工作的实际,结合我局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的要求实施建设。1、系统应按照市国土房管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利用行业数据中心、“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CORS系统和市、区县、乡镇三级网络建设的工作成果,充分考虑已有的系统、数据和平台,把握各业务审批结果与执法监察的关联性,遵循现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2、在技术上应优先选择成熟技术,强调技术的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强调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可扩充性、易维护性和开放性,不仅满足当前管理的需求,使之可适应业务管理的变化,顺应技术发展趋势。3、本次系统建设涉及范围大、功能众多,在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应本着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边建边用的原则,功能模块成熟一块上线应用一块,逐步实施完善。4、执法监察系统是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辅助手段,同时也是“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核心内容。5、通过系统的建设探索建立新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模式。(四)建设内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由GPS动态巡查子系统、外业巡查管理、卫片执法检查管理、案件查处办理、在线分析功能、查询统计分析、网上信息发布和法律法规查询等八部分组成。 图1 系统运行模式示意图 图2 系统运行模式示意图 图3 系统功能结构图1、GPS动态巡查子系统开发集成多种信息采集移动设备的GPS 巡查系统,能够接收各种GPS网络差分信息,实现对核查人员的定位和引导,实现疑似违法用地的现状地块坐标、现场照片、影音资料等动态巡查信息的采集、存储与上传,实现现场数据与我市各类国土房管基础数据和专题数据的叠加分析以及结果输出,现场确认该地区的相关土地、矿产、房屋的现状和变化情况。2、外业巡查管理巡查计划管理与巡查情况监控,能够制定执法巡查车辆和人员的巡查计划、巡查区域和线路,能够实时监测执法巡查车和手持GPS/PDA设备所处位置与工作状态。利用对正在执行巡查任务的工作人员、车辆实时定位监控,实现对巡查路线和信息的汇总统计与展示,从而合理制定巡查计划和路线,杜绝巡查的盲区,准确地统计巡查人员工作量。同时,该系统要求能嵌入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为综合监管所利用。3、卫片执法检查管理卫片执法检查管理需满足重庆市范围内卫片信息的分发、汇交与审查,包含卫片登记和卫片查询功能;能通过对比分析提取出异常区域,将提取的数据发送至无线手持设备,服务于GPS动态巡查。提供违法用地坐标的上传功能,通过浏览分析能够清晰地了解违法用地的位置及数量,同时能够通过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掌握违法用地项目的用地审批及供地情况。该模块还应该具备卫片执法检查的图斑分析、叠加查看、打印输出等功能。4、案件查处办理实现对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听证、送达、执行、结案、立卷归档等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与12336电话举报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舆情监控等数据的采集,实现对12336电话举报、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卫片发现、巡查发现、领导批示及媒体曝光的案件查处办理,利用已建成的三级网络实现违法案件的市、区县、乡镇的联动办理、处理,并可根据权限随时查询到当前案件的办理情况及反馈结果,能够对案件查处过程中的相关文档、多媒体资料(照片资料、视频录像资料等)进行管理和调阅。5、在线分析功能提供执法监察数据的在线分析,包括数据同步、地图发布、案件定位、专题图显示和图形分析五部分功能。可根据土地、矿产、房屋各业务系统的业务审批结果建立数据在线分析模块,对审批数据、登记数据、违法用地数据等信息按时间点、时间段、区域等条件进行分类、关联、汇总、统计,掌握相关地、房、矿的变化信息;以空间图形和图表的方式,实时监控全市或某一区域内地、房、矿的情况。此外,还应具有长度和面积量算、地图打印、地图标记、图斑属性查询、空间分析等GIS软件的各种通用功能。6、查询、统计分析可根据设定时间段和案件的来由、来源、违法性质、状态等进行查询并对其结果统计分析,对审批数据、登记数据、违法用地数据等信息按时间点、时间段、区域等条件进行分类、关联、汇总、统计,提供多维度、多空间、多时间的综合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并可根据需要生成折线图、直方图或者饼状图,对案件发生的趋势和分布、执法形势、面临问题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为制定政策、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提供科学化依据。7、网上信息发布提供公告、公示的发布与网上举报交互的功能,能够在局办公自动化和政务网中对违法案件进行实时公告、公示,并接收违法案件的网上举报。切实提高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举报,拓展案件来源渠道,丰富执法监察手段。8、法律法规查询提供对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查询功能,可实现通过GPS动态巡查子系统的远程查询和案件查处办理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查询。(五)技术路线1、系统需采用B/S模式,基于Oracle构建。2、影像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采用Erdas Apollo,需完全支持OGC标准的服务,支持网络地图服务(WMS)、网络矢量服务(WFS)、网络覆盖服务(WCS)、网络处理服务(WPS)、网络环境服务(WMC)和ISO19115/19139元数据标准。3、三维场景的展示使用TerraExplorer Pro,可通过API进行定制,完成实时3D地形浏览、空间分析、读取、输出外部数据以及二次开发。4、按照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的技术体系,构建和调用相关服务和接口完成用户登记认证、数据交换、工作流调用和图形发布展示等功能。(六) 运行模式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由市局统一组织开发,全市各区县集中、统一使用。本项目最高限价:700000.00元 第四篇商务条款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一)实施(交货)时间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系统建设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二)实施(交货)地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三)验收方式1、软件安装、调试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指标并开通业务后,可进行验收测试(初验)。验收申请应由中标供应商提前一周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需求书和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初验测试应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重庆市软件测评中心完成。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协议,系统开通试运行。3、系统经过采购人初步验收后确认至少三个月试运行期,其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需求书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4、在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一个月,若仍达不到要求,继续顺延,一直到系统连续一个月无故障为止。5、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视同最终验收合格:(1)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及承诺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2)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买方完全满意的解决。(3)阶段性成果资料必须齐全,得到业主的认可。(4)通过由业主组织的专家验收。(5)技术文档已经按技术资料要求移交完毕。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为提供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需求涉及的相关人员工资、交通、食宿、差旅、税费等为履行本合同所应发生的全部费用。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工程质量:依据现行质量标准及规范完工,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2、安装调试:2.1中标供应商负责所供软件的现场安装、调测和开通。2.2中标供应商要负责完成采购人原有设备之间的兼容与互通。2.3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测试内容、方法和测试计划,测试计划和测试内容由中标供应商拟定,经采购人确认。2.4在试运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紧急情况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查找故障源、升级和维修。2.5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软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保证软件能够按时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由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软件不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按时实现或不能完全按时实现,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2.6安装调试由中标供应商派技术人员执行,费用计入竞标报价。3、优惠承诺:按照中标供应商承诺为准。4、中标供应商需要其他详细阐明的:4.1、免费质量保证期中标供应商至少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4.2、质保期内服务基本要求:质保期内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需要上门服务的通知后,中标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至少满足主城区2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3、质保期外服务基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或需要升级的通知后,应积极响应,进行处理,费用实行优惠,质保期后,负责产品的终身维护。提供软件的升级服务,服务内容供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报出。5、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要求5.1、竞标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要求:有专业的维护部门与维护队伍提供告警管理和故障处理,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处理时间、负责人及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服务要求首问负责制,所有服务请求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一站式服务(咨询、受理、申告、监管、技术支持等),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并与用户签订服务质量保障协议。5.2、中标供应商应在重庆设有服务(或授权服务机构)机构以响应买方的技术服务要求,以提供升级、维修和其他日常服务。5.3、中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提供上述要求的免费保修期限。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其产品有必要的软件升级,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买方,如买方有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向买方免费提供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5.4、中标供应商如要求采购人提供必须的硬件设备才能保证系统正常使用的,应在投标文件上以列表形式说明。5.5、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和生产厂家有责任在保证期内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1)电话咨询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2)现场响应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或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自收到服务请求起12小时内,若电话咨询服务形式不能解决问题,中标供应商应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故障处理。遇到重大技术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未作出响应,中标供应商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负责。6、中标供应商应随时为用户提供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四、付款方式经使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招标人申请付款,招标人收到以上材料后,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流程,30日内向中标人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合同款;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经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五、知识产权1、本次采购应用软件开发成果产权属于采购人所有。竞标人不得将本次采购应用软件开发成果向采购人以外的其他地区和单位、个人提供使用。采购人可将本次采购应用软件开发成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区、县级系统平台免费提供和使用,而不受竞标人的约束。2、竞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得到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中标供应商应针对各系统使用提供相应的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培训计划、教材,培训方式、培训地点、人员、培训具体项目、内容、日程安排等。1.1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1本谈判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产品的使用和维护;1.1.2本谈判文件中涉及的其他方面。七、其他1、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培训费、后续服务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具体采取哪种办法,由甲方决定: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两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乙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责,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法院诉讼。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a)质保期限:b)保修范围:c)服务措施:d)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六篇竞标文件格式(一)竞争性报价函(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诚信声明(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八)竞标人概况(九)技术开发方案(十)商务条款承诺(十一)其他资料 (一)竞争性报价函致: (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设备的制造(或供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RMB: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们现提交的竞标文件为:竞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谈判评审办法。4、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我们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保证金。如果选中我方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竞标人(公章):地址:电话: 传真:网址: 联系人:日 期:(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品名型号(类别)主要内容(配置及技术参数)综合单价数量合计(此表格内容可扩展或根据各种资费内容自行设计) 竞标人(公章):日期: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竞标人(公章): 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第二代)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人无权转委托。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第二代)正反面复印件)竞标人(公章):日期: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人名称): (竞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竞标人(公章): 日期:(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八)竞标人概况8.1竞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 8.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标人(公章):日期: (九)技术开发方案(格式自定)投标人编制开发设计方案的要求:编制时结合技术评分条款,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方法。 (十)商务条款承诺(格式自定) (十一)其他资料(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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