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湖湾新三围电排站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银湖湾新三围电排站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新会区银湖湾新三围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新会区银湖湾新三围电排站重建工程(招标编号:XHGPC2013№029)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江发改农经〔2012〕514号)建设,建设资金是上级补助、新会区财政及自筹,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银湖湾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本工程重建泵房、出水涵管、围堰等建筑物;更换水泵机组、电机、变压器及其它机电设备,总装机容量160千瓦 ,设计排涝流量2.73立方米/秒。项目地点在新会银湖湾新三围南堤,工程造价约为173.21万元,计划工期为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后180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并出示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3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要具备:持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建造师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已在江门市新会区水务局办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前派企业法定代表人(不接受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到江门市新会区水务局(地址:新会区会城中心路13号3楼)办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不收费,已办理诚信管理登记的企业可不再办理)。只有办理企业诚信管理登记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办理表格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索取或在江门市新会区政府信息网站下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必须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办理,于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新会区知政北路13号7楼)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信用管理录入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4)江门市新会区水务局办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回执(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需原件);

(6)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要具备:持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建造师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出示身份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7)投标报名单位相关人员的2012年10月至 2013年3月份的社保证明。

(8)招标文件500元,其他资料1000元,每套合计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1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136*****241,传真:****-*******
6.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银湖湾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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