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普法项目》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普法项目》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2021年度普法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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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2021年度普法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光明管理局将在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面向光明区群众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全面普及法治思想,深入解读规划及自然源法律法规知识要点,提升全区群众法治思想自觉意识,共同维护法治权威,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2)文件依据

本项目依据《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深圳市光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区普法联盟白皮书>的通知》等文件开展。

2.服务范围

面向光明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服务内容

(1)定点宣传

在光明区选定若干个社区作为宣传阵地,创建常态化普法进社区平台,以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作为宣传内容,并结合省、市、区普法要求,开展不少于4次不同主题的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2)互动宣传

以青少年或社区居民、相关行业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为宣传对象,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设置丰富的活动环节,以“法治”为核心主题,结合管理局权责领域,宣传规划国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

(3)“12.4宪法宣传周”

以12.4宪法日为契机,围绕宪法主题,选择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宣传宪法以及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职责及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4)媒体宣传

依托普法联盟和“法治光明”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定期创作普法宣传产品,报送具有时效性和新闻价值的普法动态。结合项目内普法宣传活动情况,有针对性的对项目内普法活动进行1次媒体宣传。

(5)以上具体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服务期限

2021年4月-2021年12月。

5.成果要求

服务全过程资料存档,包含电子版成果资料和纸质版成果资料:

(1)电子版资料1套,含项目执行方案、简讯、展板内容、合同、活动照片、视频等;

(2)纸质版成果资料3本,含项目总结报告打印版,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预算金额: 25万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

联系人: 万家云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1年3月 25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明 自然资源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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