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瑞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大田乡电烤笋项目烘干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泰宁县瑞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大田乡电烤笋项目烘干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田乡电烤笋项目烘干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其他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泰宁县瑞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泰宁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5日15: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4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泰宁县大田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07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泰宁县大田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5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859818502
采购单位泰宁县瑞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泰宁县瑞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先生18859818502
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东新六路汇鑫大厦17楼9-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工0598-8279598

项目概况

大田乡电烤笋项目烘干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东新六路汇鑫大厦17楼9-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BY(SM)C21002

项目名称:大田乡电烤笋项目烘干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大田乡电烤笋项目烘干设备采购

数量:6台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描述a1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a11投标保证金特定资格条件:包:1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下载),且不存在(已被移出的除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若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在2019年1月1日至截止招标日,具有热泵烘干设备(果蔬烘干机)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5)近三年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东新六路汇鑫大厦17楼9-10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宁县大田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宁县大田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瑞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瑞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曹先生18859818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东新六路汇鑫大厦17楼9-10号            

联系方式:钟工0598-827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188598185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烘干设备 开发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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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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