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茅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招标公告
展茅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招标公告
展茅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茅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13】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由 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场地位于展茅街道大展至污水处理厂段,长度约5.4公里。造价约900万元。
2.2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全长约5.4公里,主要内容包括原混凝土路面局部开挖;UPVC双壁波纹管、砼预制管铺设;HDPE双壁缠绕管牵引;检查井砌筑;混凝土路面修复等工程。其中UPVC波纹管DN225总长1087米;UPVC波纹管DN300总长272米;UPVC波纹管DN500总长960米;HDPE双壁缠绕管DN500总长990米;HDPE双壁缠绕管DN600总长895米;HDPE双壁缠绕管DN900总长802米;砼管DN600总长395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质,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舟建委[2008]147文件和普建[2008]84号文件相关规定。
3.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舟建委【2005】169号文件执行;舟山市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浙建监【2006】80号文件执行。
3.4舟山市外投标单位需持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进舟备案手册,且必须年检合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 月 24 日至2013年 4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5 月 3 日11时00分,地点为舟山市普陀区海莲路171号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
171号5楼
邮 编: 邮 编: 316100
联 系 人: 张金鑫 联 系 人: 龚建军
电 话: 137*****886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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