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镇龙村广汕公路以南、九龙大道以东地块合作项目交易公告(区集资竞20210008)
黄埔区镇龙村广汕公路以南、九龙大道以东地块合作项目交易公告(区集资竞20210008)
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10008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址:3z.hp.gov.cn)。
交易须知: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委托,定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11:00在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对黄埔区镇龙村广汕公路以南、九龙大道以东地块合作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镇龙村广汕公路以南、九龙大道以东地块合作项目;
(二)项目类型:发展留用地;
(三)项目用地面积:约27333平方米(41亩),合作范围内可建设的土地面积约21536平方(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
(四)项目经营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该地块开发建设必须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五)项目所在位置:黄埔区广汕公路以南、九龙大道以东地块;
(六)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八)合作年限:40年(含4年建设期),物业建成后,属于镇龙村经联社32%的物业整体返祖给竞得人20年,剩余68%物业由竞得人自行经营管理36年;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475万元/宗·年;
(十一)交易保证金:1500万元(壹仟伍佰万元整);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保函);
(十三)返租物业租金递增情况:返租物业租金以三年为一期进行递增,每期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公开竞价;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二号楼六楼(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在建设期四年期限内,竞得方需按照3万元/亩·年的标准支付土地损耗费,即共41亩共计每年支付123万元;
2.在建设期四年期限内,除上述土地损耗费外,竞得方另行按照30万元/年的标准支付给镇龙村经联社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扶持集体经济发展;
3.镇龙村经联社与竞得人合作开发建设物业,建成的物业归镇龙村经联社所有,竞得人享有合作经营管理物业期间的使用权、收益权。在合作期内双方按照政府最终批复的容积率计算可建设的计容面积,按照镇龙村经联社32%、竞得人68%的比例享有物业经营管理权。建成物业后,镇龙村经联社32%的物业直接返租给竞得人20年,返租期届满后,镇龙村经联社收回32%的物业使用权连同同栋地下停车场区域物业,另行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要求经营管理,竞得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接经营管理的权利。40年期限届满后,竞得方经营管理的68%物业全部无偿归还镇龙村经联社;
4.合作期间,镇龙村经联社不提供任何资金,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债务和亏损;
5.因前期开发项目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公证费、开展前期工作费用)费用人民币111388.72元,由竞得人承担,在竞得本项目后一个月内支付;
6.如竞得方经营本合同项下项目未在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纳税,则竞得方每年应按在广州市黄埔区以外纳税总额支付违约金予镇龙村经联社,或镇龙村经联社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其他约定详见合同条款。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广州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国有企业独立法人。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且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760650473、13729806810,竞投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项目权属方。
(二)其他时间勘察: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4日下午5:30(交易保证金以2021年4月14日下午5:00前转入到指定接收保证金专用帐号为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网址:3z.hp.gov.cn)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流程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3z.hp.gov.cn网址中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交易保证金回单等,完成报名流程。如未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等待系统后台的身份确认审核。(简易操作)审核通过之后,参与竞投的用户方可在【网上报名】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网上报名系统需提交上传的资料:
1.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2.按照以下情况上传报名资料:
(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竞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签名确认);
(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竞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签名确认),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样本可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样本可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的先后顺序详见《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019817020000004667932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乐支行(或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2.注意事项:(1)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区集资竞20210008。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八、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二号楼六楼
联系人:刘女士、朱女士联系电话:020-82376103 网址:3z.hp.gov.cn
十、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32075119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5日
【点击下载】报名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