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及微型消防站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灭火器及微型消防站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天津地铁3号线灭火器及微型消防站维护保养项目
浏览量:6次发布日期:2021-03-25
比选公告
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拟就天津地铁3号线灭火器及微型消防站维护保养项目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天津地铁3号线灭火器及微型消防站维护保养项目,比选范围为天津地铁3号线全线车站、区间、主变电站、相关派出所、车辆段及停车场所辖范围内的灭火器材定期检修、快速维修服务,微型消防站维护(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负式细水雾、逃生照明线、消防战斗服、头盔、消防装备柜、消防应急箱等的维修、更新更换和气瓶充气与定检)。本次比选最高限价:140,400.00元。
2 申请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
2.2申请人须承诺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要求,并按照应急【2019】88号要求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申请人按照应急【2019】88号要求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https://www.shhxf119.com/templet/index_.jsp)截图加盖公章;
2.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比选申请人须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2.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比选申请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1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邮件报名方式,联系方式详见“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附件《报名表》的格式进行报名,逾期则不予接受。
1.2 报名时间:2021年3 月25日至2021年 月日17:00。
1.3 获取比选文件
本项目在、中国e车网等网站上发布,申请人可从以上网站上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 2021年3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之前送达“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中指定的地点;
5.2当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采购人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飞
电话:158*****765
邮箱:********3@qq.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1403
7其他说明
7.1采购人可能对本公告进行修改,如有修改,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7.2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并列入不诚信申请人名单,限制参加相关项目。
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 2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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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护保养 微型消防站 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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