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诸暨联科智慧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联科)、昆明市国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福地产)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整体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1年2月28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 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 | 违约金 | 整体债权 合计金额 | 担保措施 |
1 | 诸暨联科智慧城投资有限公司、 昆明市国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555.40 | 8,150.82 | 3,506.07 | 30,212.29 | (1)福建鑫荣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云南祐景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蔡娇梅及其配偶李松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诸暨联科名下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城南商贸区城新村2号地块18025.62㎡办公及42444.84㎡商业在建工程(两项合计900套)提供抵押担保。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按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处置方式及公告期
本次处置为整体处置。
债权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邓女士,联系电话:08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871—********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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