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贸贸易等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采购公告--湖
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贸贸易等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采购公告--湖
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贸贸易
等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采购公告
根据有关管理规定,湖北省商务厅拟公开选聘中介机构,承办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等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情况
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贸贸易、吸引外资、对外投资合作、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茧丝绸)申报资料审核。此类项目资金量、文本量以2020年数据作为参考(2020年资金总量6996万元,项目文本3664本)。
二、工作内容
1. 提出项目入库意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方案和项目征集指南等相关文件,对申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申报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相关票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等进行审核,提出项目入库意见并出具项目入库审核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如需对有关项目进行补充征集,承办中介机构依据项目补充征集指南(申报通知),对补充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入库意见并对项目入库审核报告进行补充完善。
2. 提出资金支持意见。承办中介机构根据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已入库项目提出拟支持清单,并根据资金预算金额确定项目拟支持金额,出具资金支持意见报告。
3. 公示期答疑。湖北省商务厅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期间,承办中介机构对提出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核、答疑,出具正式意见。
4. 资料整理。承办中介机构审核工作以项目PDF电子版文本为主,并核对PDF电子版与纸质文本是否一致,归还纸质文本资料时按照项目类别和地区分类整理。
5. 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项目审核相关事项。
三、工作时限
承办中介机构应统筹配备专业、充足的人员力量,保障审核工作按时完成。
1. 项目入库审核报告自湖北省商务厅提供项目文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补充征集后的项目入库审核报告自湖北省商务厅提供项目补充文本5个工作日内完成。
3. 资金支持意见报告自湖北省商务厅明确资金预算金额、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预算与中介机构确定
1. 评审费用总预算控制在15万元以内;
2. 承办中介机构应在湖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录中;
3. 中介机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出评审工作方案、拟参与评审的人员配备情况等,湖北省商务厅将根据响应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内容,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报价系统进行询价;
4. 询价结束后,承办中介机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承诺与被审核单位没有经济联系;如承办中介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承办中介机构应主动回避;
5. 如发现承办中介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湖北省商务厅有权对承办中介机构进行调整。
如你单位愿意接受邀请,请制作响应文件(不含报价),于2021年3月30日前报送至湖北省商务厅财务处(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1020室),联系人:乔翔,电话:********。
湖北省商务厅财务处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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