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物资招标公告

新蔡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物资招标公告

新蔡县农业局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物资采购项目

询 价 函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蔡县农业局委托,就新蔡县农业局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物资采购项目以现场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蔡县农业局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新政采询【2013】13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品种

规格

数量

采购金额

备注

杀虫剂

(一包)4.5%高效氯氰菊酯

≤500毫升/瓶

12.5吨

30万元

25万亩

(二包)10%吡虫啉

≤20克/袋

6吨

36万元

30万亩

(三包)20%啶虫咪

≤20克/袋

6吨

30万元

25万亩

(四包)2.5%氯氟氰菊脂

≤500毫升/瓶

10吨

24万元

20万亩

(五包)2.5%氯氟氰菊脂

≤200毫升/瓶

10吨

24万元

20万亩

杀菌剂

(六包)25%戊唑醇粉剂

≤30克/袋

7.5吨

65万元

25万亩

(七包)25%三唑酮

≤50克/袋

10.5吨

91万元

35万亩

(八包)12.5%烯唑醇

≤50克/袋

10.5吨

91万元

35万亩

(九包)25%丙环唑

≤100ml/瓶

5吨

65万元

25万亩

(十包)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20克/袋(液体肥)

6吨

36万元

比重按1000克/升计

(十一包)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20克/袋(固体肥)

6吨

36万元

(十二包)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

40ml/袋

12吨

33万元

比重按1000克/升计

(十三包)有机水溶肥料

10ml/袋

3吨

39万元

比重按1000克/升计

(一)有机水溶肥料

指含有有机质、大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水溶肥料液体产品。产品技术指标应达到表1要求。

表1 有机水溶肥料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备注

有机质,g/L

≥80

a 大量元素含量指N、P2O5、K2O含量之和,单一含量不低于10g/L。

b 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0.5g/L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不高于5g/L。

大量元素含量a,g/L

≥160

微量元素含量b,g/L

≥30

水不溶物含量,g/L

≤50

pH(1:250倍稀释)

3.0~9.0

(二)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

指符合农业行业标准NY 1429-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技术指标要求的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见表2。

表2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备注

游离氨基酸含量,g/L

≥100

微量元素主含硼、锌。

微量元素含量a,g/L

≥20

水不溶物含量,g/L

≤50

pH(1:250倍稀释)

3.0~9.0

(三)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指符合农业行业标准NY 1428-2010(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技术指标要求。技术指标见表3。

表3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技术指标

项目

固体指标(%)

液体指标(g/L)

微量元素含量a

≥10.0

≥100

水分(H2O)

≤6.0

--

水不溶物含量

≤5.0

≤50

pH(1:250倍稀释)

3.0~10.0

a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0.05%(固体)或0.5g/L(液体)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不高于1.0%(固体)或10g/L(液体)(单质含钼微量元素产品除外)。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至九包要求:1、农药供货单位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年内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3、农药产品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或有省级植保植检站推荐的试验报告;

4、采购的农药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

5、供药单位应对所供农药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6、中标企业中标后5-7日内供货完毕,送达农业部门指定乡村。

十至十三包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的水溶性肥料产品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适用作物必须包括小麦,且在登记有效期内;

4、拥有相应产品的生产与质检设备,年生产规模不低于1000吨;

5、近两年内国家、省级肥料质量抽检中质量合格,且在豫招投标中无不良记录;

6、国家规定登记的水溶性肥料产品肥效需近三年内在河南省范围内使用安全有效;

7、供货企业应对所供叶面肥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8、中标企业中标后5-7日内供货完毕,送达农业部门指定乡村。

五、询价保证金:

每包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户 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蔡县振兴路支行(行号:********8019)

账 号:1000 8843 1360 0188 88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3年4月26日上午9:00。

各供应商缴纳询价保证金后,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询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按照本次采购货物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询价说明:

1、各包供应商参与询价时须携带单位公章及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各项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询价小组将对参与本次现场询价的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现场报价。

3、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对询价函的内容有质疑,可在现场询价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对于没有提出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函,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询价函的相关质疑和投诉。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现场询价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26日上午10:00整,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九、报价要求:

1、本项目各包采购金额一定,每包设有控制单价:一包为2.4万元/吨、二包为6万元/吨、三包为5万元/吨、四包为2.4万元/吨、五包为2.4万元/吨、六包为8.666万元/吨、七包为8.666万元/吨、八包为8.666万元/吨、九包为13万元/吨、十包为6万元/吨、十一包为6万元/吨、十二包为2.75万元/吨、十三包为13万元/吨;要求各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该包控制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报价应包括货物原价、运输、装卸、税金、成交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5%)等所有费用。

十、成交条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十一、成交结果及合同签订:

1、询价结束后公布询价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宣布后缴纳成交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按规定交纳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没收询价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 137*****312 ****-*******

新蔡县监察局:****-******* 新蔡县政府采购办:****-*******

新蔡县人民检察院****-*******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报 价 单

项目编号:新政采询【2013】13号 包

序号

名称

具体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投标报价(单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产品质量、服务承诺及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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