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查车装备一批招标公告
警用查车装备一批招标公告
警用查车装备一批公告
(项目编号:BACG********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所申报的警用查车装备一批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26 招标项目名称:警用查车装备一批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 |
查车装备 | 批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的供应商,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b、提供所投流动警务岗、探照灯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c、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该函必须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二项信息。开具日期必须为2013年4月9日或以后)扫描件,原件备查;
d、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3年04月30日 12: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8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5月08日 14:15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05月09日 14:15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213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区投标保证金咨询:****-********
传真:****-********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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