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福东苑西区(一期)拆迁安置房项目福东苑西区(一期)拆迁安置房智能化工程

【施工】福东苑西区(一期)拆迁安置房项目福东苑西区(一期)拆迁安置房智能化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东苑西区(一期)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福东苑西区(一期)拆迁安置房项目的批复张发改许[2018]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福东苑西区(一期)拆迁安置房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长安北路西侧、福新路北侧、国兴路东侧

2.1.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979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000㎡,包括住宅用房面积170000㎡,物业等配套用房5000㎡,另建造地下车库63300㎡。总建筑面积238300㎡

2.1.3 合同估算价:64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nbsp;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01日

竣工日期:2021年08月29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福东苑西区(一期)拆迁安置房智能化工程,主要包含智能化设备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人行通道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保安巡更系统、公共信息显示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智慧社区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机房建设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nbsp;?投标人nbsp;?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3.7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nbsp;?综合评估法nbsp;?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nbsp;?合理低价法nbsp;,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03月30日17时00分;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08日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大厦910室

地 址:

邮 编: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陈晓东

联 系 人:朱小燕

电 话:********1365

电 话:138*****17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11111cao@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智能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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