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再开溪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巩留县再开溪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发布时间:2021-03-25 19: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巩留县再开溪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备案。招标人为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巩留县再开溪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三标段、巩留县再开溪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二标段、巩留县再开溪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巩留县 2.工程规模:蝶湖北广场、团结乐园和夜市主题乐园、开溪湿地公园核心景区、再开溪湿地公园水厂路至东买里路段建设改造、再开溪湿地公园水厂路至东买里路段建设改造、东二路至大营盘路段景观提升、大营盘路至新华路段景观提升、新华路至迎宾路段景观提升、团结路电缆光缆下地工程,绿化、亮化、水系、景观、停车场、休闲广场及配套警务站、公共卫生间等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3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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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施工:企业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1时0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0时00分至2021年04月01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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