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中共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中共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15 17:30 来源:综合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以下简称“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7月31日对市城管监督评价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9月18日,巡察组向市城管监督评价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自觉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2020年9月18日接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致谋划,稳步推进整改工作。9月18日巡察反馈当天上午中心立即召开党组会,迅速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9月18日下午,中心召开了中心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动员会,向中心副科长以上中层领导干部和纪检、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相关

负责人员通报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精神,作整改动员。9月24日,中心党组会审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共识。10月15日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深入剖析典型事例产生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吸取了教训。10月20日,中心党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分析主客观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思路。11月30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科室各部门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细化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我中心党组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推动问题解决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由中心领导担任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门召开会议,详细研究整改措施和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制定印发《中共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组落实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相关要求,条目化列出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形成了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加强统筹指导,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为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根据工作分工主动承担整改任务,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统筹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各部门也严格对照要求抓好相关问题整改。中心上下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在整改过程中,我中心注重联系实际,坚持“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把整改中的创新举措和务实管用办法用制度形式运用好、坚持好,做到分类施策,循序推进。

二、正视问题,强化措施,确保巡察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为了抓好整改落实,我中心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中心党组存在的3大类10个方面26个问题,制定60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通过一段时间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近期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推进解决;加强跟踪督查,完善工作台账,对照任务清单及时间节点逐一整改,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通过整改,中心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得到提升,廉洁意识得到增强,担当精神得到彰显。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全面性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在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季度集中学习中,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内容等内容,班子领导结合实际,就如何提升数字城管工作更好服务强首府战略进行了深入研讨。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除安排每季度组织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外,还结合“三会一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丰富“党员集中活动日”组织形式,组织发动中心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政治理论,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并将“学习强国”学习积分纳入年度中心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推动强首府战略主动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在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三季度集中学习中,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以及中央、自治区赋予南宁的新定位、强首府战略等内容,班子领导结合实际,就如何提升数字城管工作更好服务强首府战略进行了深入研讨。二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升大局意识,多次召开创城工作动员会、布置会、推进会、专题业务会等创城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创城工作中来,切实把创城整改提升工作当做中心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研究制定《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各专项工作方案,党组成员带头下沉一线巡查网格组织开展巡查工作,按照“四定”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三是紧扣创城工作标准和要求,扎实开展系统建设、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2020年6月-11月,我中心数字城管系统拓展建设了“创文明城”专项案件类型模块,新增案件类型共25大类163小类,细化创城城市管理问题采集内容923项;紧密结合创城实测点扩大监督员队伍采集区域和延长队伍上班时间,采集“创文明城”专项城市问题案件38.7万件,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公益广告、施工围挡等6次专项普查,共普查数据4657条。报送市创城办实测组申请督办的请示18份,督办的未整改案件2.11万件;报送创城长效机制报告等各类“创城”分析报告材料688份。为我市创城迎检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四是贯彻强首府战略,重点推进和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南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府管理深度融合、服务创新、创先争优,2020年12月,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公布认定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为第二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

(2)关于推进“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力度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我中心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南宁市及中心“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专项方案进行梳理,结合中心实际,对照“10项制度”和“10个带头从严”开展问题检视并列出问题清单,检视出问题9个,制定12项整改措施,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二是我中心对党组工作规则和办公会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严肃会务组织工作,提升办文办会质量。

3.贯彻落实上级城市管理监督决策不够深入,履行职责有差距方面

(1)关于担当意识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数字城管问责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对数字城管案件处置不力责任单位提出问责意见建议工作方案》,制定《数字城管案件处置不力情况收集报送工作规则》,对数字城管系统中处置率低、按期处置率低、结案率低、返工率高的责任单位进行工作约谈,督促整改。二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定期报送数字城管考评月报、半年报、年报至市委、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通告责任单位数字城管案件考评情况,由市“大行动”办、市创城办等市级机构作为绩效考评或督办问责依据;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创文明城”案件,以督办促城市问题整改。三是落实跟踪、督促机制,强化数字城管案件的催办督办工作。我中心对责任单位超期未接收的案件和责任单位超期未处置的数字城管案件,通过系统发送超期提醒及催办信息;对2020年超期未反馈的数字城管案件进行梳理、统计,并对超期未反馈案件数量较多责任单位发函进行催办,对部分责任单位进行电话催办。据统计,2020年全市数字城管案件处置率为97.76%。

(2)关于创建和提升“12319”城市管理监督服务热线品牌创建办法不多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热线“12319”的宣传。制定并印发《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2020年至2021年新媒体专项宣传方案》,与相关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借助市属媒体新媒体平台对热线进行推广,提高热线公众知晓度。二是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8月11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联合命名为“2018-2019年度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三是严把新进座席员的“入口关”“上岗关”,将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放在第一位,做到每月一次科室业务交流培训、每年一次集中培训,通过健全试用期培训、岗前考核上岗、专项培训、学习交流和管理人员轮流值班等制度,不断完善话术,加强业务指导与规范,不断提升座席员队伍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上坚定、服务上热情、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的队伍。三是加强座席员队伍绩效考评与队伍管理工作,对座席员队伍管理岗开展一次全面考核,对不适应的予以调整,建立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

(3)关于监督员培训思想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培训。10月下旬,组织全体监督员500多人分两批开展年度业务培训,重点培训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内容;11月下旬组织全体监督员分两批次开展分散培训,共设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工作的论述、中国党史研究等4门课程,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为监督员授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二是加强队伍警示教育,对于队伍劳动纪律以及反面案例以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至各城区监督员大队,要求各城区大队领导在集会中组织监督员队伍学习,并在城区骨干会议上组织队伍骨干进行研讨,在大队会议记录中做好记录。

4.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中心领导分工的通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建立完善中心发言人相关制度,明确中心新闻发言人。三是2020年召开会议研究及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次,加强中心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与“三会一课”平台、邀请专家上辅导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五是组织开展中心办公区域党建、党风廉政文化墙建设。

(二)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不够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不足

1.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未有效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指导协调职能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数字城管问责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对数字城管案件处置不力责任单位提出问责意见建议工作方案》,制定《数字城管案件处置不力情况收集报送工作规则》,对数字城管系统中处置率低、按期处置率低、结案率低、返工率高的责任单位进行工作约谈,督促整改。二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定期报送数字城管考评月报、半年报、年报至市委、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通告责任单位数字城管案件考评情况,由市“大行动”办、市创城办等市级机构作为绩效考评或督办问责依据;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创文明城”案件,以督办促城市问题整改。三是制定并执行《数字城管案件流转各环节工作规程及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案件流转各环节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数字案件跟踪督促责任及要求。

2.资金管理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

(1)关于内控管理缺失,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制定了《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收支业务管理办法》等5个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心内控管理,强化经费使用监督,切实完善经费使用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制度办理各项费用报账手续。二是2020年11月已按要求完成市“大行动”办固定资产的移交工作。

(2)关于违反财务管理工作规定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修订《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收支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报账手续及费用拨付方式进行规范。经自查,2020年至2021年2月,未发生违规使用现金支付结算行为。

(3)关于物品采购存在先采购后签订合同的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中心依据最新下发的政府采购文件及软件操作要求,对2015年印发的《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中心各项政府采购项目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及程序。

(4)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依据《南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和《南宁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与公务租车服务定点供应商签订中心公务用车租赁合同。二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用车部门每次使用扬尘巡查车辆时需指定专人联系对接并登记;每个季度与租赁公司核对一次用车情况,并留存台账;每年初梳理车辆租赁合同期限,关注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新一年度租车服务定点供应商相关变动信息,确保持续与政府定点范围内的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队伍管理教育不够严格

1.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中心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讨论。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修订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严格遵守党组会主持人末位表态要求。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的推荐选拔工作,经民主推荐、组织考核、民主测评、拟任人选公示,及上级部门审批,2020年12月新任专职副书记到位。二是2020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中心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三是严格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及时为借调、退休、人事关系调动人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四是组织各支部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再学习。

(3)关于“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未有效落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要求,将日常党建目标责任制检查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升、党支部达标创优工作一并开展:制定并印发《中共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总支部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达标步骤,下发《中共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总支委员会关于进行2020年党支部达标创优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开展自查自评,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举措。

(4)关于党费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监督评价中心党总支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党费的管理工作。二是按程序申请并获批设立了中心党总支党费专项账户。

(5)关于党员档案管理不完善,2014年部分新入党同志的档案材料未收集归档的问题整改情况。

我中心从2020年9月起组织开展中心党员的档案材料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中心在职46名党员档案的检查工作,按要求做到收集归档。

2.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成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组向上级党组织及组织部门上报《关于恳请协调解决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组书记空缺问题的请示》。二是严格执行市管干部离邕报备管理规定,2020年9月20至2021年2月,中心党组成员离邕7次,均经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领导审批后呈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2)关于选人用人政策和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试用期满考核程序,要求在新任用干部试用期满次月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考察谈话记录要求采用新的考察谈话记录方式。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在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利害关系的公务活动事项讨论中,要求相关参会人员进行回避。三是严格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领导干部及时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后续整改情况反馈,加强台账收集。

(3)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宣传学习,再次组织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确保全体报备人员了解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范各项台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加强人事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对现有档案进行查漏补缺。截止2020年12月14日,已完成了中心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完成率100%。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规定,严格在职学历学位审核。

3.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7月,印发《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中心最新领导分工,调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落实好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形势分析和安排部署。三是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四是制定《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廉政谈话提醒实施办法》,明确谈话内容,扩大廉政谈话对象范围,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做到全面覆盖。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梳理中心2019年10月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梳理岗位38个,存在廉政风险点80个,制定防控措施83条。建立了中心负面权力清单。二是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廉政谈话提醒实施办法》、《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违纪违法案件警示通报制度》、《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负面清单”》等3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

(3)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12月,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违反劳动纪律人员案例处理情况,通过查摆、剖析、反思、总结等方式,运用反面案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提醒教育和警示震慑。二是制定了《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违纪违法案件警示通报制度》,明确了发生违反劳动纪律案件人员所在的责任部门,定期做好案件通报工作,采取发文,提交会议传达、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4.对上一轮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对2018年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

修订《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收支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中心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费用支出报账方面的制度规定。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行稳致远

加强政治巡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我们将以抓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新的起点,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强化担当实干,推动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严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担负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严把党的纪律规矩,狠抓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鲜明的态度、坚决的行动、严明的纪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以数字城管工作的新作为推进“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助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持续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制度是最有效的管理措施。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巡察整改过程中制定印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组织人事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坚持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做到举一反三抓整改,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引导中心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深入开展整改“回头看”。我们将严格落实巡察组要求,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决不走过场、不敷衍塞责,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以永远在路上的态度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386115;通讯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4号A座,邮政编码:530022:电子邮箱:nnscsgljdzx@163.com)



中共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党组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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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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